南康区小产权房出售,最高补助20万

老旧小区基数庞大,其中的住宅楼大多没有配备电梯,这对于居住在老楼房高层的中老年人来说,上下楼成为了一件亟待解决的难事。在这种情况下,不少人想到给老楼房加装电梯。那么江西是否出台了相关政策?

目前江西已经有两个地市出台了相关政策,分别是九江和赣州。

九江可获3万元/台加装电梯补贴

继去年出台指导性意见后,九江在今年6月25日正式印发了《九江市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项目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公布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奖补标准、申报程序和管理要求。这也是江西第一个明文出台有关加装电梯相关政策的地市。

根据政策,凡在九江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4层及以上,非单一产权的既有单元式住宅楼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以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由业主承担的,九江市政府将给予业主每台3万元的补助。受益业主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物业维修资金,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出资部分。

在加装电梯完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之后,加装电梯的全体出资人共同授权委托1名申请人,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申请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原件以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地社区提出补贴申请即可。

赣州可获20万元/台加装电梯补贴

在今年7月30日,赣州正式印发了《赣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将对区域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补贴政策。

其中赣州章贡区已经确定:赣州市章贡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奖补标准为每台20万元,由市级和章贡区财政各承担50%。南康区、赣县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财政资金奖励补助标准和具体办法将由各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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