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把加快实现群众“住有所居”作为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成果共享的重要体现,持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供应保障体系,优化调控措施,加强市场监管,有效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较好满足了群众多层次住房需求。2012—2017年,全县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7037户,惠及农村贫困群众约8.5万人。截至2017年底,全县公租房(含廉租房)建成4427套,累计分配入住1863套。2013—2017年,全县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稳定在3.2%左右,房地产开发投资36.7亿元,商品住房销售面积59.67万平方米。2017年,全县城乡人均住房面积达43.25平方米,群众住房获得感明显增强。
为实现这一既定目标,2018—2020年,我县将重点实施“科学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实施住房保障、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保持房地产开发建设平稳推进、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五大工程;将全力推进“住房供给制度、精准保障机制、租赁市场规范发展、房地产市场调控”四项改革。
我县实施“住有所居”三年行动计划
“住有所居”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改造完成1236户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建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危房(其中2018年改造完成936户农村存量危房,2019—2020年改造完成300户农村新增危房),动态消除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全面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安全;统筹实施住房保障;积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开发建设,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强化市场监管,保持全县房地产开发和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深入推进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充分把握我县住房发展由数量增长向提高居住品质、提升中低收入群众保障水平转变的阶段性特征,以满足新居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正确处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市场化的关系、住房发展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关系、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住房保障和防止福利陷阱的关系、短期和长期的关系,全力保障群众住房基本权益,大力提升城乡居住生活品质。”县国土房管局负责人表示,力争到2020年,符合县情、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加完善,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体系更加健全,实现住房总量平稳增长、住房价格总体稳定、住房保障更加有效、住房结构持续优化、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广大居民有更多居住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