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丢失有什么补救办法?

买房过程中,购房合同是最主要的凭证,一旦不小心丢失,麻烦事儿也是一大堆,特别是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求将一切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短少任何一本都不可。但是,一旦购房合同不小心丢失,购房者也无需害怕,有补救办法!

购房合同

在不同的时间段所采纳的补救办法各不相同,大致分为以下三种:

一、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

假如购房者不小心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下的合同报废,和开发商从头签定一份合同。购房者需求付出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

假如购房者不小心丢失合同,所采纳的办法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报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请求刊出所签定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从头签定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时期购房者需求付出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现已办理银行按揭后

假如购房者不小心丢失合同,除需求处理第二种状况所处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处理告贷的银行签定一份改变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现已刊出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告贷合同里的合同号现已发作改变了,虽然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改变,但根据《合同法》规定,该告贷合同现已发作改变,所以需求和银行签改变协议。这时期购房者需求付出的费用和第二种状况基本相同。

专家提醒,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 况。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否则一旦发现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最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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