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土资源房管局获悉,为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程序,提高就事效率,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
详细程序
首要: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商品房出售处理体系中录入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信息,承认无误后进行保存。
然后:买卖双方再次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准确无误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商品房出售处理体系中点击“提交并备案”即可完结备案。
最后:房地产开发公司下载并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在书面合同上签字、盖章。
别的:2016年8月1日前已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没有备案的,买卖双方也不需要再到区县房管局现场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而是由各区县不动产挂号经办组织在处理不动产预告挂号前在体系上予以备案操作。买卖双方如需免除2016年8月1日前已签定但没有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仍由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过商品房出售体系自行操作。
实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的优点
经过简政放权,节省了买卖双方来往区县房管局就事的时刻和交通本钱,简化了就事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表现了让体系多跑道,让大众和公司少跑路的效劳理念。
温馨提示
买卖双方应保证经过体系提交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下载打印并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的纸质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完全一致。买卖双方确需更改合同内容的,应先行免除已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刊出备案后,再从头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
为了避免房地产开发公司捂盘惜售、虚伪出售等不规范做法发作,实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后,对退房做法继续实施严格监管。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购房人免除合同的,买卖双方须持免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书面协议原件、一切已打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等有关资料,共同到房子地点的区县房管局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刊出手续,刊出备案的一起在商品房出售处理体系中将房子状况康复为未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