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产证过户是指经过转让、买卖、赠予、承继遗产等方法取得相应的房产,去当地的房子的权属管理中心办理有关的房产证过户手续,那么二手房房产证过户手续都有哪些?
首先是签定房子的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的。
其次,应当办理房子过户手续。
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子买卖合同签定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实、转让合平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处理部分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报价;
2、房地产处理部分对供给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不是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处理部分核实申报的成交报价,并依据需求对转让的房子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依照规则交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处理部分核发过户单。
在处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处理法》的规则收取房地产权属证书:①房子所有权证书;②买卖合同(原件);③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房子所有权挂号申请书(收件窗口收取)。
二、房产转让过户规定
市、区、县房地产买卖处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供给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阅,审阅内容如下:
1、当事人供给的资料是不是合法、有用;
2、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供给的资料是不是共同、无误;
3、房地产的权属是不是清楚,有无权属胶葛或他项权力不清的景象,是不是归于《房地产转让方法》规则不得转让的规模;
4、受让人按规则是不是能够受让该房地产;
5、买卖的房地产是不是已设定抵押权;
6、买卖已租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不是抛弃优先采购权;
7、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不是抛弃优先采购权;
8、房地产买卖处理机构认为应当审阅的别的内容。
三、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1、房地产搬运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实。
卖方需求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求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
买方需求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独身的话,需求去市民政局开独身证实。
3、房地产权力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则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承继证实文件,或房地产交流协议书,或房地产切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赞同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搬运的应提交收效的判定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告诉书。
7、非法人公司、安排的房地产搬运,应提交其产权部分赞同搬运的赞同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分的赞同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实。
9、以投标、拍卖、挂牌方法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运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实。
10、归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分的批复。
11、拆迁抵偿的应提交拆迁抵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赞同搬运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兼并公司的,应提交有关部分的赞同文件。
14、国有公司之间或别的安排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分的同意文件。
15、法令、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则的其它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