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条例主要有什么规定

契税条例主要内容第一部分:

房子权属是指下列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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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

(二)土地运用权转让,包含出售、赠与和交流;

(三)房子生意;

(四)房子赠与;

(五)房子交流。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则的起伏内依照本区域的实践状况断定,并报财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存案。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土地运用权出售、房子生意,为成交报价;

(二)土地运用权赠与、房子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运用权出售、房子生意的销售报价核定;

(三)土地运用权交流、房子交流,为所交流的土地运用权、房子的报价的差额。

前款成交报价显著低于销售报价而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许所交流土地运用权、房子的报价的差额显著不合理,而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销售报价核定。

契税应缴税额,依照本法令第三条规则的税率和第四条规则的计税依据核算征收。应缴税额核算公式:

应缴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应缴税额以人民币核算。搬运土地、房子权属以外汇结算的,依照缴税责任产生之日我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销售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核算。

契税条例主要内容第二部分:

有下列之一的,减征或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子用于工作、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则榜首次采购公有住所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所而从头采购住所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许免征;

(四)财务部规则的别的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经赞同减征、免征契税的缴税人改动有关土地、房子的用处,不再归于减征、免征契税规模的,应当补缴现已减征、免征的税款。

契税的缴税责任,为缴税人签定土地、房子权属搬运合同的当天,或许缴税人获得别的具有土地、房子权属搬运合同性质凭据的当天。

缴税人应当缴税责任产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子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处理缴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交缴税款。

缴税人处理缴税事宜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缴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据。

缴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据和别的规则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办理、房产办理处理有关土地、房子的权属改变登记手续。

缴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据的,土地办理、房产办理不予处理有关土地、房子的权属改变登记手续。

契税条例主要内容第三部分:

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子所在地的财务机关或许本地税务机关。详细征收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断定。

土地办理、房产办理应当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材料,并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

契税的征收办理,依照本法令和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履行。

上述就是小编汇集的契税条例主要有什么规定的文章内容,大家在办事的过程中,应该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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