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国有土地上城镇住所转让,由购房人按房子成交报价的1%交纳土地出让金,房子成交报价参照税务有些计征契税时计税报价断定。
留心:这儿说的是政府行政划拨而非出让!
适用目标:指在以划拨办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住所房子,其间包括直管公房、集资建房、解困房、安居房及单位自建房等房改房和商品房、拆迁安顿房、自个自建房,但不包括政府摇号的经济适用房、村民安顿房。
土地和房子性质
交纳完土地出让金后,土地权力性质由划拨登记为出让,房子性质登记为市场化商品房。
房改房出让日期:从购房人取得的《南昌市划拨国有土地上城镇住所转让补缴土地出让金缴款供认单》落款时间起算,年限为70年。
意图:一方面避免国有土地丢失;另一方面维护不动产权力人权益。这是因为将划拨国有土地上的城镇住所作为抵押物恳求告贷时,银行不愿告贷或告贷额度有限,而交纳完土地出让金后,房子可与普通商品房一样去银行申请贷款事宜。
那么,什么情况下需要收取土地出让金?
买卖、交换、赠与或受遗赠致使转移的;
作价入股、以房抵债致使转移的;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收效法律文书致使转移的;
本办法出台前,原划拨国有土地上城镇住所已转让,但未交纳土地出让金再次出让的。
但是,因继承、婚姻关系改变进行析产(即离婚析产、婚内析产)不收取土地出让金,待转让时再行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