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单位福利分房政策有哪些 购买单位福利房的法律依据

很多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是会给员工分配福利房的,这种房屋价格会比市场上便宜很多,也是单位对于职工的一种福利政策。福利房的分配要注意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那么北京单位福利分房政策有哪些?购买单位福利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我们来看看小编的介绍吧。

北京单位福利分房政策有哪些

1、交付押金 6000 元,可以试住一年,试住一年后如果购买此房,6000元定金直接转为房款,按五年平均每年交付 20%房款,不收取利息。试住一年后不购买的,6000 元算作房租不予退返,限小产权。

2、北京单位福利分房政策交付押金 6000 元,可以试住一年,试住一年后如果购买此房,6000元定金直接转为房款,一次性交付交总房款的 60%,余款在第二、三、四、第五年各交 10%房款,免收利息。试住一年后不购买的,6000 元算作房租不予退返。

3、凡是团购北京 5 套以上的单位,给予该单位 3 万元爱心补助基金。5套为一个结算单位,以此类推。凡是试住人员,需要单位、企业、村委提供担保证明,方可以试住。

北京购买单位福利分房的法律依据

1、北京福利分房政策从1956年开始,按照中国共产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政策,对城市私人房产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国家经租、公私合营等方式,逐步改变其制。改造工作一直延续到1964年。

2、1963年9、10月,国务院召开了第二次城市工作会议,决定对北京房屋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城市的公有住宅、中校舍和机关、事业单位的房屋,应当逐步由市人民委员会统一经营管理。统一规章制度,统一租金标准,统一调剂和分配,统一组织维修,统一建设。”

3、北京福利分房政策改革开放前的住房制度是与20世纪50年代建立起来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这种住房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建房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和企业福利基金,是一种纯粹的财政支出,职工不承担住房建设投入的责任。

4、住房分配采用无偿的实物福利分配制,分房标准主要以工龄、厂龄、家庭人员的结构等非经济性因素为依据,同职工的劳动贡献脱离;分配给职工的住房采用低租金制,实际上所缴房租不能抵偿住房维修和管理成本,亏损部分由北京和企事业单位补贴。

北京的朋友们在进行福利分房的时候,要根据北京当地的政策来进行,要多了解一些福利分房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上就是小编关于北京单位福利分房政策有哪些?购买单位福利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希望对于北京的朋友们买房子有一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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