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购房指南在为大家整理2017年北京住房关键词的时候,提到了保障性住房,在说保障性住房的时候,又说了一下自住房。
为平抑房价,2017年北京市将新建筹集各类保障房5万套,竣工6万套,计划实现自住房供地规模1.5万套以上。
关于自住房,还有一些重要的提醒要给大家看看,因为自2017年起,自住房的保障方向会有一些微调,大家在申购时也应当引起注意。
具体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当前自住型商品住房申购情况,为优先保障家庭的自住性需求,本次暂不对有房家庭开放申购;暂不对三年内有房屋转出记录的无房家庭开放申购。原以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类别申请自住房的家庭需重新按照本市户籍家庭类别申购。
什么意思呢?
通过下面两个提醒一起来看一下吧。
提醒一:优先保障家庭自住需求
根据当前自住型商品住房申购情况,为优先保障家庭的自住性需求,本次暂不对有房家庭开放申购。
这就意味着,自住房的保障方向开始微调,更注重满足“脱困型购房人”的首套购房需求。
此前自住房的申购原则是“先到先得”,进入公开销售环节不分优先、非优先,非优先排到优先前面买到公开销售房源,在“先到先得”的情况下是可能存在的。
这样的原则下,很多京籍已经有房的购房人买到了房子,也引起了一部分无房户的不满。所以,接下来关闭了对有房家庭开放申购的通道,也是为了更大程度上确保刚需。
提醒二:暂不对3年内有房屋转出记录的无房家庭开放申购
此前很多备案家庭都曾在申请、审核过程中被告知过,为了防止通过“假离婚”、“假结婚”来骗购保障房,离婚后3年才能申请保障房。
后来这一政策在2015年有所放宽,但是已经申请过保障房的家庭成员,如果通过离婚“净身出户”方式再申请保障房且没有再婚的,还是要满足满3年的要求。
那这次的要求可能要更严格一些,规定写的是“转出记录”,无论是原来共有的房产转让给配偶然后办离婚净身出户摇自住房、还是将房屋赠与成年子女或者父母再摇自住房、还是卖了房子再摇自住房这些情况,都算“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