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有保修期吗?保修期如何计算?

一般来说,大件的商品,比如冰箱、电视、汽车等等商品都是有保修期的,商品房也自然是有保修期。但是保修也是有范围的,那什么款项是在保修范围内的呢?商品房的保修期有多长,又是要如何计算?

一、商品房的保修期和相关规定

房屋保修期是指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后,对购房者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购房者接收房产时必须要求卖方再次陪同实地察验,看是否有所变动,是否按合同要求进行过维修改造,维修改造质量和水平是否满意,有关文件是否符合、齐全等。只有购房人对房屋进行验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领取房屋钥匙,开发商的交付义务才算履行完毕。

小编还要提醒你,别忘了国家对房屋交易的新规定,即:商品房交付使用时,预售人必须向预购人提供《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商品房保修期从购房者收房的当天开始计算,具体的保修期限和范围是: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2)屋面、外墙面的防水为年;

(3)厨房和卫生间的防水为年;

(4)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年;

(5)内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和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为年;

(6)地面空鼓、裂缝、大面积起沙为年;

(7)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年;

(8)灯具、电器开关、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损坏为个月;

(9)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为个月;

(10)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可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二、商品房的保修期的计算

根据上面几个不同的法律来看,房屋保修期的规定很复杂。我们举例来说,假设房屋于2002年1月1日竣工,而开发商于2003年1月1日向买受人交付使用,交付时施工单位对屋面防水的剩余保修期为4年,而《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规定的3年的低保修期,那么保修期应当认定为3年。买房人可与开发商协商延长保修期,但开发商不得要求缩短保修期。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保修期的详细介绍,在我们买房时,因为合同遵循双方约定的原则,所以好在签订合同时与开发商协商把保修期约定得长一些,千万不要任由开发商规定保修期,以免造成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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