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房房产证遗失证明怎么写?注意事项有哪些?

正常的商品房房产证遗失都是需要补办的,毕竟大家都知道房产证的重要性。安居房的房产证遗失更是需要注意,而且需要写一下遗失证明。然后根据具体的情况,再到相关的部门进行补办。在安居房房产证遗失证明书写的过程中,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购房者在办理的时候要谨慎对待。

安居房房产证遗失证明怎么写?

1、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写明房产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2、产权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各区县房地局的原房产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在当地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3、声明见报后,产权人带着刊登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产权人)书写的具结、本人身份证、户口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房产证。

写安居房房产证遗失证明注意事项有哪些?

1、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2、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申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3、在补发土地证范围内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4、去房管局申请时,需要产权人本人持身份证明到房管局办理挂失登记,然后凭房管局出具的遗失公告到公开发行的媒体登报,在规定的期限内无异议后,申请房管局补发。

以上就是安居房房产证遗失证明的书写流程和办理安居房房产证遗失证明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房产证的重要性不用再一一强调,相信购房者也能心里有数,在补办的时候,更是要准备好的材料,及时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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