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买房维权特辑:教你见招拆招房产维权二

上一篇我们讲述了一部分买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维权案例,本文将继续为大家侃房产维权。众所周知,买房是消费者的大事,当然也是个麻烦事!从买房到装修到入住以后,每个过程都可能引起纠纷。在买房过程中常见问题有哪些?业主们该如何维权?本报整理了常见房产维权问题,希望给即将买房的网友提供一定参考。

纠纷类型一:房子到底是不是70年产权?

维权支招: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

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五证分别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

市民可到发证机关相关网站,查询这些证件的真伪。一般来说,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可重点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因为若其他四证不全便无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纠纷类型二:开发商推迟交房怎么办?

维权支招:

购房者遇到逾期交房等违约违法行为,应根据自身需求并结合开发商补救情况选择要房或退房。具体来讲,如果开发商能够尽快完善各项证件、手续,尽快使房屋满足交付条件、确保将来能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购房者可以选择要房。当然,即使合同得以继续履行,购房者也有权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另外,购房者也可以开发商未办理预售许可证等手续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如果合同被解除或确认无效的,开发商依法应当返还购房者已付购房款、利息并赔偿损失,如果购房者认为开发商的行为构成欺诈,购房者还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纠纷类型三:地产不等于房?

维权支招:

不少楼盘虽然与的地理位置相邻,但孩子的能否划入该片并不确定。有些楼盘与仅,也不能划入该就读。地产也需要有“资格认证”,而且地产不等于房。
幼儿园社区可以自行配建,但、的还需要局的整体规划。市民买房时还是要多去了解房屋所在的区域范围,购房合同中也会对房屋坐落的地址进行详细说明,市民可以将其与局范围进行对比,这样就可以清楚明白地了解该楼盘的,以免购买了所谓的地产,却仍不能。而对一些规划中的资源,到底什么时候能够投入使用也要了解清楚。

纠纷类型四:空置房物业费如何收取?

维权支招:

根据《某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某市价格[2012]83号)的有关规定,对配备电梯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含一年,起始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起计算,下同),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原则上以水、电、气均未使用为衡量标准)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含电梯运行费)的80%交纳;对未配备电梯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90%交纳。

纠纷类型五:定房时交了订金又不想要了怎么办?

维权支招:

买房初始阶段经常发生购房者与开发商关于“订金”和“定金”的纠纷,购房者给开发商的“订金”是可以退还的,而“定金”一般无法退还。并不是的“定金”都不能退还。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纠纷类型六:开发商加层怎么办?

维权支招:

一般来讲,开发商不可能擅自加高楼层,需要到规划局进行相关更改手续。如果你认为规划局调整规划违法,你可以举报和控告。如果规划调整前你已经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则开发商的行为构成违约,你可以解除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纠纷类型七:期房交房时,开发商临时合理?

维权支招:

作为开发商应履行合同义务,不可擅自变更合同约定内容。作为购房者,在面对开发商违约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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