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流程复杂,所需时间较长,因此买卖双方每一步骤都要认真对待。其中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买卖双方甚至中介的权利与义务在其中都有着明确的体现。如果单方或双方想停止交易,该如何解除合同呢?
第一种: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好的方式之一。在签订合同之后,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前,双方达成一致和平解决,签订解约协议即可。若涉及到中介,那么需要三方需共同协商。例如双方均不打算继续交易,或有违约方,但和另一方达成了协议,补偿一定金额而另一方不继续追究责任。
第二种:约定解约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如果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那么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合同中约定“买方在**年**月**日(某个特定时间)前支付房款,到期未支付,卖方可以解除合同”,达到这个条件,卖方就可提出解约。
第三种:法定解除
这种解除合同的方法较为复杂,主要是针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解除条件的情况,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来判断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主要法律依据是《合同法》,主要内容有如下四点: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以及社会异常事件。所谓自然灾害,是指地震、洪水、海啸、火灾等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例如由于房价上涨造成卖方明确告知买方房屋不继续出售,买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如双方约定某一具体日期之前,买方支付房款。而在该日期之后的一个月之内,经过多次催告,买方仍不支付或拒绝支付的,卖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根据该条的规定一般只有在当事人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才能使对方具有解除权,这就是理论上所称的根本违约。如卖方出售的房屋有抵押但未告知买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买方可提出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