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办暂住证吗?暂住证丢了可以补办吗?

离开家乡在其他城市求职的小伙伴们有的可能会需要办理暂住证,但是很多小伙伴却还是不知道暂住证有什么用,也没搞明白为什么要办理暂住证,今天我们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暂住证的相关内容。

一定要办暂住证吗?

当然,暂住证有很多用处,比如:申请法律援助、申报科技成果、享受计划生育、婚前保健、孕期保健服务、参加社会保险、使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等。针对不同城市来说,暂住证可能有不同的政策支持,大家可以根据自己所在的城市搜索留意一下。具体如下:

1、子女接受义务:按照规定申请子女就近接受义务时,或者在为孩子办理借读证明时,不少城市规定需持“五证”,即法定监护人本人暂住证、住所居住证明、就业证明、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

2、职称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职业资格考试、登记。

3、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考驾照需要办理暂住证的,外地人在其他地区考驾照,在驾校报名时需要提供暂住证。

4、办理机动车入户手续:买车上牌照的时候,发现原来也需要暂住证才能上牌,一般需要提供,身份证、暂住证。

5、办理出入境证件:一般居住满六个月以上的、能提供有效居住证、并且在公安内部系统中查验到确实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可以拿本人的身份证以及暂住证办理签证。

6、暂住证可换成户口本:流动人口在福建城市或城镇连续居住满5年,签订劳动合同、有合法固定住所、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可将户口迁入实际居住地。

暂住证掉了可以补办吗?

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规定,在暂住地拟居住3天以上的人员,除本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外,应当在到达暂住地3天内按本条例规定,申报暂住登记。

在暂住地拟暂住30天以上、年满16周岁的人员,应当在到达暂住地10天内申领《暂住证》,但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就学等暂住人员,可以不申领《暂住证》。

流动人员在同一市、县暂住五年以上,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的,其子女入托、等享受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连续暂住七年以上、有固定住所、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常住户口。

现在的居住地己经更换的情况下,原来办理的暂住证便自然失去效力了,所以丢了就丢了吧,但是你必须得重新立即去办理暂住证。

带上你现居住地的房主或是你自住房的房产证,你的身份证、两张照片、工本费,如果有房东,那还要带上房东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双方有承租关系的话,还要带上租房合同,前往你现在所住地的派出所办理。由于是电脑资料,所以你以前的暂住证会自然注销,别人拿到也用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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