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对张某伟、曲某杰等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入室罪等8人进行公开审理。 该犯罪团伙头目张某伟及其成员因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七年六个月以上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闯入房屋。
经审理查明,2014年以来,张某伟非法向自己筹集资金,或向瞿某杰、刘某1等人以3分钱利息筹集资金,最高可达4-5分钱,甚至10分钱。 将利息转贷给他人以获得高额利息。 期间,为了向借款人和担保人追收本息,张某伟伙同瞿某杰、孙某军等人,多次对无法偿还“高利贷”的债务人进行拦截、辱骂、殴打、非法限制等行为。 “按时还本付息。 自由、威胁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强行勒索债务,逐渐形成了以张某伟为首、团伙成员为辅的犯罪团伙,不断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非法侵入民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赣州区法院认为,张某伟、瞿某杰等8人以索要债务为目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采用“软暴力”骚扰债务人正常生活。 对于非法侵入住宅罪,综合考虑8名犯罪分子的事实、性质、情节,对该团伙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赣州区法院对涉黑涉恶犯罪保持高压严厉打击。 集中审查、优先审判、严惩犯罪分子和犯罪分子,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向全社会展示了赣州区法院依法严厉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和信心。人民的和平与安宁。 下一步,赣州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涉黑案件审理力度,坚决打击和震慑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新成效。
撰稿:朱玉玲
本文地址:https://www.fang85.com/fangchanchangshi/162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