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共产房的消息突然变多了!难道共产房的春天又来了?
昨天,市住建委、市规自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危旧楼房改建有关工作的通知》:
主要涉及了新增共有产权房的创新方式,大家关心的老破小改造等内容。
那是不是中心城区有望出新的共产房?老破小改造后价值变高了?老破小的未来依旧坚挺?
01/
不是首次提出的消息
其实这个消息去年6月就已经有了,在《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中,其中涉及了新增共有产权房的创新方式和大家关心的老破小改造等内容。
去年11月份,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再次提到了城区共有产权房供应新途径&“老破小”小区未来的出路。
昨天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危旧楼房改建有关工作的通知》,其实相当于对前两版的公告与通知的深化,主要是一些细则落地啦!
主要有两个重点:
其中明确,对于就地改建的非成套住宅项目,套内可适当增加厨房、卫生间面积,适度改善原有居民的居住条件。
另外,具备条件的危旧楼房还可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适当增加建筑规模,用于建设配套设施、保障性租赁房、公租房或共有产权房等。
02/
哪些项目有改建的资格?
其实改建还是分区域的,主要是改扩建与腾退两种方式:
对此,《通知》明确:
对位于核心区内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成片传统平房区、规划道路、绿地、广场、水域以及政务功能要求高的重点地区内的危旧楼房,应进行腾退置换,引导居民异地安置。
除上述地区外,在符合规划用途管控和风貌保护要求,且周边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通过翻建、改建或适当扩建方式进行改造。
上述规定从区位上明确了老楼是应该腾退置换还是应该进行改造。
在判定危旧楼是否应该改建的具体标准方面,早在2020年北京市出台的《关于开展危旧楼房改建试点工作的意见》就已经规定:
经市、区房屋管理部门认定,建筑结构差、年久失修、基础设施损坏缺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不成套公有住房为主的简易住宅楼,和经房屋安全专业检测单位鉴定没有加固价值或加固方式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及生活品质的危旧楼房可进行改建。
03/
又将有新的共产房出来啦?
另外,事关所有关心共产房的朋友!
小区改建的过程中可以增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0%!
《通知》提出:
在适度改善原有居民居住条件的基础上,具备条件的危旧楼房还可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适当增加建筑规模,用于建设配套设施、保障性租赁房、公租房或共有产权房等。
超过30%的,改建设计方案需经区政府审定后报市规自委会同市住建委审定;对于受规划条件限制,难以满足全部就地上楼条件的,将结合腾退置换政策组织实施。
对于建设配套设施、保障性租赁房、公租房或共有产权房等,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增加的保障性租赁房由区政府按照有关政策执行,公租房由市区平台公司持有运营。
增加的共有产权住房应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确定销售价格和售房对象,所得收益可用于反哺项目投入。
04/
改造加厨卫,居住条件提升
最后,危旧楼房改造会更加人性化!
《通知》提出,对于就地改建的项目,可适度改善原有居民的居住条件。
主要分为两种情况:非成套住宅&成套住宅的改造。
针对非成套住宅的:
套内可适当增加厨房、卫生间面积,具体可参照国标和我市《住宅设计规范》最低标准执行,即厨房使用面积约4平方米,卫生间约3平方米。
简单的说,非成套住宅在改造后将成为有厨房、有卫生间的成套住宅,居民的居住条件将得到提升。
对于成套住宅的:
成套住宅改建应尽量在原有套内建筑面积的基础上通过内部调整进行优化。
原则上原建筑面积大于70平方米的套型不再增加套内建筑面积,原建筑面积小于70平方米的套型,且原厨房、卫生间面积小于本市《住宅设计规范》最低标准的,可以参照规范适当增加厨房和卫生间使用面积达到最低标准。
最后,改建方案的会商机制方面也有优化:
危旧楼房改建工作应按照“一楼一策”组织实施。
区政府授权确定实施主体后,实施主体会同项目所在街道(乡镇)、责任规划师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征询居民意向,并委托专业设计单位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和改建实施方案。
血拼哥给大家总结下:
未来在老破小改造的过程中,可能会增加共产房&公租房&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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