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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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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8,9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0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0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审核意见,并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0年2年2月29日至2020年3月9日,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3月1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0年5月15日为授予日,向14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7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6元/股。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0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6月1日。

7、2020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以2020年10月30日为授予日,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75.9932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96元/股。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0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11月19日。

9、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64,000股,同时调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2.9538元/股。上述回购注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2021年3月2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11、2021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完成了364,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12、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14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6,484,4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同日,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9538元/股调整为2.9238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96元/股调整为2.93元/股。同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2,000股。上述回购注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2021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6月10日。

14、2021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15、2022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2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259,972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73,900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7、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11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3,636,75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61,200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2022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6月15日。

19、2022年6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完成了1,725,9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20、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关于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设定科学性、合理性说明等内容进行了修订。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由“以2019年生猪销售数量为基数,2022年生猪销售数量增长率不低于500%。”变更为“以2019年生猪销售数量为基数,2022年生猪销售数量增长率不低于300%且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

21、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2、2022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15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158,98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37,350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40%、30%、30%。

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11月19日上市,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2年11月18日届满。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中的解除限售规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8,9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魏泓等59人因主动离职、退休、公司裁员或因公司出售子公司被动离职等原因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回购注销。

除上述人员外,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一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结果相符,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同时,监事会对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认为上述激励对象满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其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七、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解除限售的手续。

八、独立财顾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2-137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0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41,477股,导致注册资本增加41,477元;

2、2022年6月13日,公司回购注销离职人员持有的限制性激励股票1,725,900股, 导致注册资本减少1,725,900元;

3、2022年9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17,056,856股, 导致注册资本增加117,056,856元。

上述变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由690,728,567元变更为806,101,000元。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的条款进行了修订。

二、 其他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公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下方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其他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有关条款的序号将作相应调整。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2-138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任意时间。

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5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2月5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存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放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否则对相关议案的表决视为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光明街道光电北路18号金新农大厦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公告。

3、议案1至2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1至3属于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金农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议案3至6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1表决通过是议案2、3、4生效的前提条件。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2月8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2年12月8日下午4:00送达)。

2、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电北路18号金新农大厦16楼)

电 话:0755-27166108/13610162103 传 真:0755-27166396

5、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8

2、投票简称:金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附件2: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书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关于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2-135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杜文浩、朱玉华、郑添益、甘永全、李梦麟、许俊涛、黄细根、李小伟、宁滔、范权飚、卢汉荣、袁爽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胡厚群因退休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吴法凑、陈燕斌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被裁员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7,350股全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9238元/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0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0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审核意见,并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对本次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至2020年3月9日,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3月1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5、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0年5月15日为授予日,向14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7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6元/股。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0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6月1日。

(下转B6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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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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