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多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针对当前全国疫情情况
以及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
发布2021年第一号通告
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号)
当前,境外疫情形势持续恶化,国内多地报告聚集性疫情。为减少我市春节期间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市人民健康、平安过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提倡广大市民群众、在宜大中专学生留在宜昌过年,宜昌籍在外(含境外)工作人员、高校学生留在当地过年。确有必要返乡的,应错峰返乡、直达返乡,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回乡后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原则上在宜昌过年,确需离宜的,须提前报所在单位批准,严禁前往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二、减少聚集性活动。全市各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举办50人以上的现场会议,必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鼓励组织线上会议。加强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活动的审批,凡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一律不准举办。鼓励群众减少探亲访友,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沟通联系。提倡喜事延期举办,丧事简办速办。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三、加强重点地区来(返)宜人员管控。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宜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社区健康监测和核酸抗体检测等管控措施。各社区(村)、小区要公布并及时更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名录和重点人员管控措施,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广大群众举报未按规定报备或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的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宜人员。不主动申报的上述人员,须自行承担检测、隔离相关费用。对因瞒报、迟报来(返)宜信息,造成疫情扩散的相关人员,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不严格落实居家医学观察措施的相关人员,一律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四、做好冷链食品和邮寄快递物品防疫。广大市民应通过正规销售渠道购买海鲜、肉类等冷冻冷藏食品,切勿购买无“食品安全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在选购、清洗加工冷链食品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和食品外包装消毒,生熟分开,分隔存放,煮熟蒸透。接收来自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货物、快递包裹时,应要做好自身防护,进行消毒处理。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不准采购、加工、销售未取得“一单三证”(海关通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外地从事冷链行业的来(返)宜人员,应主动向社区(村)报告。
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广大市民应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文娱场所、旅游景区、公交场站、医院、酒店、学校等公共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按要求扫健康码、测体温。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及时就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诊室)规范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敬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疾控机构官方信息,学习科学防疫知识,不造谣、不传谣,共同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0日
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年第1号)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高发,全国多地出现零星散发病例,个别地区出现严重疫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春节临近,人员大流动、货物大流通和低温天气等对疫情防控形成巨大压力。鉴于目前形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全市进入临战状态,全面升级疫情防控机制,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健康、祥和、安全、幸福的春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升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抓细抓实健康筛查和健康管理。各社区“第一书记”脱产进驻社区工作,选派精干力量落实落细社区防控各项措施;扶贫工作队当前要把主要精力用于协助驻村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要指导协助所在社区(村)开展全面摸排,重点做好境外入(返)黄人员、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春节返乡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第一时间精准掌握发热病人情况,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厂、商超、宾馆、酒店、监狱、看守所、强戒所、养老院、福利院、殡仪馆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范。教育、民政、商务、公安、文旅、交运、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充实强化工作专班,加强行业监管服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对入境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服务,即境外入(返)黄人员在入境口岸所在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根据当地要求进行核酸和抗体检测;期满入(返)黄后,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由社区(村)指定专人进行健康管理,不得外出,居家医学观察落实不到位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三、扎实做好专业化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基层医疗机构“第一哨卡”作用,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加强冷链食品检测和追溯管理,对进入我市的冷链食品严格实行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包装全消杀、商品全溯源,不断完善闭环管理措施。稳步推进新冠疫苗重点人群紧急接种工作,发热门诊医护人员、直接接触冷链物品等重点人员要应接尽接,加快建立全人群免疫屏障。切实做好境外入(返)黄人员、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隔离工作,提高防疫工作的精准性、专业性和科学性。
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提倡市民在黄石过节,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出市,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黄石籍人员提倡在当地过节。儿童、孕妇、老年人、有基础疾病者假期避免外出。外出期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尤其注意全程佩戴口罩和时刻保持手卫生,同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农村庙会、“唱大戏”等大规模聚会活动停办;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节日祈福等活动进行分类管理、严格审批。加强婚丧嫁娶活动监管,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速办。提倡微信、电话、视频拜年的新风尚,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
五、加强个人健康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旅途期间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春节期间减少外出和探亲访友,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家庭聚会聚餐等应控制在10人以下。在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前往医院就诊、陪护探视,与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者接触,乘坐交通工具、电梯时应正确佩戴口罩。
六、安全购买和食用冷链食品。广大市民在选购海鲜、肉类等冷冻冷藏食品时,需选择正规超市和市场购买,切勿购买无“食品安全追溯码”的冷链食品,在选购、清洗加工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和食品外包装消毒,防止溅洒污染,生熟分开,分隔存放,煮熟蒸透。处理完后及时洗手和消毒器具。
七、进一步加强对发热病人的管理。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村卫生室、诊所即日起暂停向居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正确佩戴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上述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向居住社区(村)和本单位报告。各社区(村)和各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人员的健康管理,及时向所在地指挥部报告异常情况。
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0日
仙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年第1号)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即日起,宾馆、酒店、旅店要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对所有入住人员登记身份证、测体温、查验通信行程卡(微信搜索“通信行程卡”,显示14天内到访地信息)和健康码,核验通过登记后方可入住,对体温异常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2.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来仙返仙人员,要第一时间、如实、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宾馆报备人员姓名、抵达时间、交通方式、健康状况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主动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排查、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广大市民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随身携带口罩,坚持出门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卫生习惯。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政务大厅、长途汽车站(或火车站)、网吧、宾馆、酒店、餐饮等公共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
4.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已将社区(村)居民纳入每日新冠病毒核酸抽样监测范围,各社区、单位、居民要主动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社区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监测,并提供相关信息。
5.对未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入境和中高风险地区来仙返仙人员,广大市民有义务举报,举报电话110或0728-3223737,市疾控中心咨询热线(0728-3324101)。
仙桃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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