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教育局公布
2023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
入学预约登记办法
为做好北辰区2023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入学预约登记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和《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教规范〔2022〕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北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预约登记对象
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北辰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预约登记时间
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30日
三、预约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一)随迁子女父或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北辰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北辰区的合法居所证明。
1.在本区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北辰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务工就业证明。
1.企业员工: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与天津市范围内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投资办厂或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范围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地所在镇街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注:以上所提到的社会保险缴费时限须自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预约登记时间之前连续不少于3个月(至少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连续缴满),并保证今后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五)卫生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入学后应及时提交给学校。
四、预约登记程序
(一)网上注册预约。在预约登记时间内,居住证持有人登录“天津市北辰区中小学招生转学平台”(http://121.193.162.35)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进行网上预约。各相关小学登录平台对预约情况实时查看,对居住持有人提供的网上预约材料进行初审。
(二)现场核验登记。网上初审通过后,由各相关小学通知居住证持有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核验通过后,学校予以登记,并留存复印件。入学材料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审核未通过的,由学校当场(电话)告知家长。
(三)统筹安排入学。预约登记合格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2023年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后(具体时间以当年我区招生方案为依据),由北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小学就读。
五、注意事项
1.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需要在规定时间进行预约登记,过期不再办理。未经预约登记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届时不具备在北辰区入学资格。
2.网上预约登记后,居住证持有人要随时登录招生转学平台查看网上初审情况。如初审未通过,应按照系统提示,及时对所填信息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
3.居住证持有人所提供的材料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三年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北辰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1.北辰区2023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入学预约登记政策与以往有什么不同?
答:为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回应居住证持有人关于子女在北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关切,今年起,将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北辰区接受义务教育要求的务工就业证明中缴纳社会保险时长从原来的“入学或转学前至少连续缴纳12个月”调整为“入学或转学前至少连续缴纳3个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好民生实事。
2.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如何办理小学入学?
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按照《天津市北辰区2023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入学预约登记办法》(津辰教发〔2023〕7号)进行预约登记。登记完成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小学就读。
3.北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如何办理小学入学?
答: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天津市北辰区中小学招生转学平台”(网址http://121.193.162.35)进行信息采集,网上审核通过后,在全市统一的报名时间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户籍所属片区小学报名入学。具体时间以入学当年北辰区发布的招生方案为准。
4.本市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小学可以在北辰区报名入学吗?
答: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市外区的,如法定监护人在北辰区有自有产权住房,必须将适龄儿童户籍迁入自有产权住房的房屋地址,方可报名入学。法定监护人作为坐落于北辰区的政府公租房承租人,如让子女在北辰区入学,须提交公租房承租证明材料、户口簿,到公租房所属片区小学报名入学。
5.北辰区因拆迁导致“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如何办理入学?
答:因区内拆迁造成不能提供户籍地房屋产权证且未还迁的适龄儿童,须在户籍地所属片区小学办理报名手续,提交户籍地拆迁协议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由区教育局在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置入学。
6.北辰区户籍的残疾儿童如何入学?
答:本区户籍的残疾儿童根据残疾类别和轻重程度,安排在普通学校正常就读或随班就读,或安排在特教学校就读,或安排送教上门服务。
7.今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北辰区户籍适龄儿童可以申请缓学吗?应当如何办理?
答: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在全市统一的报名时间内向户籍所属片区小学提交申请,经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缓学。
8.小学阶段可以转学吗?如何办理?
答:依据《天津市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北辰区小学转学相关规定,在外省市或本市外区小学就读的北辰户籍和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一年级第一学期和六年级第二学期不能转入,其他学期可以在区教育局转学办理规定的时间提交转学材料,审验合格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在北辰区就读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原则上小学阶段区内不转学。
9.北辰区的初中如何报名入学?
答:本区初中招生采取“对口直升”的方式,即一所或者多所小学对口直升一所初中。已经在北辰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小学毕业时可以直升对口初中。如因户籍迁移需在户籍地就近入学的,可以提出“回户籍升学”的申请并提交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在外省市或本市外区小学就读的北辰区户籍学生,小学毕业时意愿返回北辰区就读初中,可以提出“回户籍升学”的申请并提交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10.初中阶段可以转学吗?如何办理?
答:依据《天津市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北辰区初中转学的相关规定,在外省市或本市外区初中就读的北辰户籍和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七年级第一学期和九年级第二学期不能转入,其他学期可以在区教育局转学办理规定的时间提交转学材料,审验合格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原则上区内初中不转学。
北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咨询电话
本文地址:https://www.fang85.com/maifanggushi/1182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