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正式的不动产权证,并且交易的时候一般只能全款,虽然单价便宜,但是一下拿出那么多钱,也把很多资金实力稍差的购房者拒之门外。同时也有不少投资者看中小产权房和正常住宅的差价,而不惜动用高杠杆也要入手。
关于最近小产权房的走向,已经逐渐清晰,比如今年深圳已经有一例关于小产权房的审判。有律师对法院审判结果做了如下分析:
1、深圳小产权房纠纷,法院主流观点是不予受理,实践中裁判观点不统一;
2、关于案件是否受理主要与多方面因素有关,比如案情发生原因、案情本身以及原告诉求等。同样一个案情的纠纷,根据不用的案由,以及提出的不同述求,最终法院做出的判决都有差异;
所以,在当下没有正式法律法规出台的情况下,在真实的案件中法院也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做出判决。关于小产权的纠纷,一般也都是拆迁纠纷、离婚析产这两大类,其中关于拆迁的纠纷相对更多一些。
比如有网友发文称,在五年前就以8万元买了一套小产权房,现在通知拆迁能补偿150万元,但是原房东却在这关键点突然来了一个回马枪。原房东要求解除之前的买卖合同,然后补偿给买房人50万。
其实对于这件事,小产权房本来在法律上就是不允许买卖的,原房东也正是利用这个关键点,提出自己当时不懂这些法律法规,所以要求拿回之前的房产,但同时也会象征性的给予一些补偿。
最终,双方自然是闹到了法庭,最终法院判决:《物权法》规定集体土地是不允许买卖的,也就是说这个小产权房所占用的土地本质上是属于村集体,只能是村集体的原户主才有使用权。
其中的意思就是这位网友买的房子要归还给原房东,买卖合同直接作废。同时这位网友也告诫大家,在利益面前,什么契约精神都是虚幻的,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买房,不要因为一时的利益而做出错误的选择。
那么,现在还能买小产权房吗?如果买了5年之后,小产权房会“全面拆除”,还是“转正有望”?对此央媒其实早已经做出发声做出回应:
央媒在《国家禁止小产权房建设和销售,为何屡禁不止》中提到,小产权房是国家始终禁止建造和交易的房产,然而不少地方依然进行买卖。“为何屡禁不止”是央媒对这类房产结局的高度概括。
在这里笔者想说的是,小产权房就本来就是城市房价畸形化导致,如果房源供应正常,房价稳定在刚需都能承受的范围内,相信谁也不会铤而走险去购买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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