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老板借我名深圳统建楼出售额买房,现在翻脸了……

我去咨询了一下律师,说的也是含糊不清,因为代持协议是不合法的,后面的一切都不合法,现在只能尽量私下协商。

因为那时候对深圳的政府福利房规章制度不了解,也没往这方面想,换工作后,新公司有政府定向企业的房子名额,因为我名下有房不能去住!今年前老板说要卖房了又要我去签字画押,老婆提出因为这个房导致我们不能住政府定向房的补偿,让前老板手写了一份承诺书,大概意思就是愿意补偿,并签字画押。过去了几个月,现在老板说我们敲诈勒索!只愿意赔偿补偿协议的10%!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想告诉大家,费力不讨好,哑巴吃梁连,有苦说不出,劳民伤财的事情,深圳小产权房信息,以后大家有这样的事,最好不要因为私人感情接下来,没好处的。当初有朋友提出来说要我们提赔偿,我一直觉得不好意思拖着。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这个世界没有人欠我们的,我们欠的也是生我养我的父母。其他人,算了吧!

当年老板要用我名额买房,经过协商我不同意,但他最后说名字报上去了,深圳小产权房,改不了,我只能硬着头皮接受了...我和老婆之间也因为这件事吵了几次,因为买房必须夫妻双方去银行签字,工作单位开证明啥的,老婆很不爽。最终还是磕磕碰碰的完成了,代买协议是老板写好(主要是偏向他的条例,唯一一条就是若我们买房时,因这套房出现了贷款利率和首付高,老板承担)我就签字画押了。

哎,我当年也没想那么多,只是想着暂时没买房计划,没想到,人心叵测!那套房是涨了不少,前老板赚了多少我不管,我就把从买房到卖房再+5年的等待期(政府福利房)的租房差额给我就可以了。当时也算好了,我也算善良,用的现农民房租金价格算的。现在前老板就是很不爽,觉得我们应该无偿帮助他,天下乌鸦一般黑。

前老板觉得我们要不是因为帮他买房,我们一分钱都没有,但是他不知道我们的隐形损失,首先,我在这五年内不能提交公租房。其次,我两年内买房首付得5成,贷款利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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