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产权房转让合同(拟永久封闭流转、满五年可转,不再建设安居房)
其中,关于共有产权住房的流转规则有了新提法。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不得转让所持产权份额;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五年的,可以将所持产权份额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这意味着,自2010年深圳推出“安居型商品房”概念,时隔13年,最受关注的流转问题,终于有了定论。不能转为商品房,没有了套利空间,这或许能让保障房体系的建立回归初衷,再无漏洞可钻。深圳的保障性住房体系的设立起于2
其中,关于共有产权住房的流转规则有了新提法。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不得转让所持产权份额;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五年的,可以将所持产权份额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这意味着,自2010年深圳推出“安居型商品房”概念,时隔13年,最受关注的流转问题,终于有了定论。不能转为商品房,没有了套利空间,这或许能让保障房体系的建立回归初衷,再无漏洞可钻。深圳的保障性住房体系的设立起于2
起草说明指出,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供应。市政府可以根据住房供需情况,逐步将常住居民纳入供应范围。申请条件主要为:深户、在深缴纳社保满5年、无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等。起草说明明确,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按
一、申请条件。主要内容概况就是在深圳以家庭为单位或者单身居民在深五年内无住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为深户,申请人在深圳交满五年社保,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等可以申请深圳共有产权房。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