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这位名叫“小王子”的山西网友联系谌光辉购买了2000元的香肠。收到香肠后,“小王子”给谌光辉发来消息称其违法,并以其售卖的预包装食品无食品标签和信息,也无生产许可证,提出10倍索赔共计2万元……谌光辉拒绝后,“小王子”将其起诉到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
谌光辉和他的猪肉摊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出售的是散装食品,而非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不需要在包装上标明标注标签。最终,法院驳回了“小王子”的10倍索赔请求。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谌光辉表示,这个判决结果,让很多和自己一样售卖香肠腊肉的商家看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也打消了商家心中的疑虑,维护了小商贩的合法权益,也可以让四川的香肠腊肉等特产,走得更远。
官司:
网售2000元香肠遭10倍索赔
当事买家否认是“职业打假人”
谌光辉从没想过,自己卖猪肉香肠会陷入一场官司纠纷。
他在四川广安岳池县经营一家猪肉摊,平时除了卖肉,还用传统手工艺加工熏制香肠腊肉,销售给那些春节不能回家,或是不方便熏制腊肉香肠的顾客群体。平时,他也通过自己的短视频账号给粉丝传授挑选新鲜猪肉的技巧,以及他熏制腊肉香肠的过程……
谌光辉与“小王子”的聊天记录
官司,始于2021年1月份的一次网售香肠经历。当时,一位名叫“小王子”的山西网友看到他拍摄的抖音后,主动联系他购买了2000元的香肠。谌光辉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顾客要求快递,为方便运输,自己会用袋子装好后抽真空再给客户快递。但几天后,收到香肠的“小王子”微信联系谌光辉,称每包香肠都没有标签,并提醒他“违法了”。谌光辉告诉“小王子”可以退货,但需要自己付邮费。不过,“小王子”提出10倍索赔,谌光辉没有答应。之后,谌光辉收到来自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的传票,他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小王子”起诉。
记者看到,“小王子”向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内容显示:1月5日,他通过微信平台在四川岳池丘山光辉腌腊制品经营部购买了2000元的香肠。1月10日收到货后,发现该预包装食品无任何食品标签和信息,也没有生产许可证。该食品为4根一袋,全都真空包装,属于预包装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67条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退一赔十。收到法院传票后,谌光辉曾多次电话联系“小王子”希望“私了”,但“小王子”坚持至少要赔偿1.5万元才会撤诉,这让谌光辉无法接受。
谌光辉与“小王子”的聊天记录
谌光辉说:“他(‘小王子’)目的很明确,就是想找我赔偿。作为普通消费者,对买的东西不满意,首先想到的是找商家退货,但‘小王子’收到货后,马上就提出10倍赔偿,而且他当时也没有食用香肠,没给他造成任何损失。”谌光辉的一位朋友通过查询公开司法文书后曾告诉他,“小王子”此前曾有两起作为原告身份的合同纠纷诉讼,而且最后以撤诉告终,他据此怀疑“小王子”是一名“职业打假人”,之前故意购买2000元的腊香肠,然后提出10倍索赔,就是一种“碰瓷”行为。
此前,“小王子”曾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并非职业打假人,“如果我是职业打假人,这么多年我才这么两个案件吗?”“小王子”说,这笔2000元的交易就是他的一次正常购物。自己当时是在网上看到谌光辉的联系方式,然后找对方购买腊香肠。收到货后,发现其中一包真空包装的腊香肠漏气了,之后又发现包装没有标签、保质期以及生产日期,自己是按照《食品安全法》提出诉求。
谌光辉与“小王子”之间的纠纷经率先报道后,引发全国网友关注。5月10日上午,这起备受关注的“网售香肠遭10倍索赔”案,在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开庭的方式远程审理。庭审上,“小王子”通过谌光辉网购的香肠是否属于预包装食品,成为争议焦点之一。
当天,法庭辩论环节结束后,法官曾询问原被告双方是否同意调解。谌光辉和其代理人均表示不愿调解,“原告通过这种手段来获取赔偿,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老百姓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原告)这种手段来获取财物,我们坚决不同意调解。”
判决:
被告退款1000元
驳回买家10倍赔偿诉求
对于这起官司,谌光辉说当初开庭时之所以不同意调解,也是希望通过这场官司让自己知道这种售卖方式是否合法合规,因为还有很多摊贩和自己一样,他们也想知道答案。
12月30日上午,谌光辉终于等来这起备受全国网友关注的“网售自制香肠遭10倍索赔案”的一审判决。此案经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开庭的方式进行公开宣判。法院审理查明,“小王子”此前在法院有多起涉及消费赔偿的案件,被告谌光辉有营业执照,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备案证,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等。“小王子”通过网络在谌光辉处购买香肠,双方之间形成买卖关系,根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的相关条例规定,四川省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实行备案管理,被告有营业执照、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备案证等,“小王子”提出被告系无证生产的主张不予支持。
此外,本案从“小王子”与“谌光辉”之间的微信聊天和交易结果可以看出,“小王子”是在了解了被告制作香肠的过程后,以预付款的方式购买了2000元的现制香肠,双方还就是否要打包进行了沟通,说明被告出售的是散装食品,而非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不需要在包装上标明标注标签。
法院认为,“小王子”以香肠不符合食品安全为由要求被告退款并10倍赔偿,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现在原告未退货,被告未退款,导致此前购买的香肠已不具有原有价值,双方对香肠变质均有过错,应合法承担损失。
最终,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谌光辉退还“小王子”货款1000元,驳回“小王子”的其他诉讼请求。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谌光辉的代理律师——四川洪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青峰告诉,本案对于很多销售香肠腊肉等散装食品的小商贩来说,很有意义,这个判决结果给商贩们吃了一颗定心丸,可以让四川的特产走得更远,当然也希望商贩们自身能增强法律意识,坚守好食品安全的红线,不要触碰法律的底线。
生意:
很多顾客知道他被起诉
经常询问“案子宣判没”
年关将至,这个时节,不论你身处城市,还是农村,都很容易闻到腊肉香肠的味道。腊肉香肠,是不少四川人备年货的重要一环,特别是在农村,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在春节来临前做好腊肉香肠,这是过年的味道。
谌光辉和他的猪肉摊
每年春节前一两个月,都是香肠腊肉的销售旺季,谌光辉也迎来了新的生意旺季。当天上午开庭宣判结束后,他又很快地返回猪肉摊。
“特别是上午,忙得很。”谌光辉说,他每天不仅要照管摊位上的生意,空下来,还要处理熟人朋友在网上联系自己买香肠腊肉的需求。说到网售香肠腊肉,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记者笑了一下,“(网上)主要卖给一些熟人朋友,遭弄怕了。”
36岁的谌光辉告诉记者,自己每天上午在摊位上卖肉,下午和晚上就加工熏制腊肉香肠。
谌光辉的猪肉摊位不大,前来买肉的顾客也基本上都是脸熟的人。这一年里,很多人都知道了他因网售香肠遭起诉10倍索赔的官司。在判决之前,熟悉的顾客在付账后都会多问一句:“判下来了没得?”“还没有哦。”谌光辉接过话,然后再开玩笑地补充一句:“你莫到时候也把我起诉了哈。”顾客也笑着说:“放心嘛,不得”。
陷入官司纠纷这一年,谌光辉开始变得小心翼翼,即便在网上联系他购买香肠腊肉的都是熟人朋友,他还是会主动给对方言明:香肠腊肉都是自己手工熏制,没有生产日期,也没有标签……如果对方要买,不要以“销售三无产品”起诉自己索赔。
谌光辉告诉记者,他也想好了,如果网上有不熟悉的网友联系自己购买大量的香肠腊肉,他不会卖给对方,因为担心再次陷入10倍索赔的官司纠纷。
【对话摊主】
“判决打消了心中疑虑,维护了我们小商贩的权益”
记者:官司对你今年的生意影响大不大?
谌光辉:还是有很大的影响,因为这个官司,很多不熟悉的朋友找我买香肠,我也不敢卖了,怕惹官司。
记者:之前有预料到是这样一个判决结果吗?
谌光辉:说实话,我没有预料到,因为我对法律这一块也不太懂,不知道判决最终会是一个什么结果,但我想的是如果输了,我要上诉。我一直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记者:对于这个判决结果,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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