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吸引一批。制定《丽江市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及《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等8个培育计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各行业市场主体培育目标、任务和措施,积极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参与者,个个都是营商环境形象代言人”的良好氛围。积极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要求,制定出台“四个规划纲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营商环境法治体系进一步完善。2020年以来全市共审查重大行政决定事项、政府合同、政府重要文件378件。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一批。紧紧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目标,大力并环节、压时限、减程序、优流程、提效率,全市开办企业时间压缩并保持在1个工作日内,办事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了90%以上,开办企业实现了“一门进出、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次采集、一网通办、一日办结”。深入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和告知承诺制工作,全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78项,截至2021年底,全市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6645件。集中开展“一站式”服务,推行办事指南“码上知”、意见建议“码上提”、问题差距“马上改”,政务服务按时办结率100%;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全市网上可办率达到98.9%,全程网办率达到69.87%;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共办理“跨省通办”办件18455件。实行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投标“不出门”、开标“不见面”、评标“不同室”、采购“不接触”;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有力助推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交易活动。全面深化办电改革举措,对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低压正式办电用户实施延伸政策至红线,实现办电“零投资”,年内共延伸7259户,减少用户投资3892万元。
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落户一批。坚持“引进一个高端人才,带来一个创新团队,发展一个市场主体,支撑一个地方产业”的理念和思路,结合实际出台《丽江市打造人才高地十条措施》《丽江市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方案》,部门制定出台专项实施细则,明确人才引进、激励、保护和培养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汇聚更多海内外优秀人才来丽创新创业,助推丽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扶持一批。制定出台了《2022年丽江市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政策措施》《丽江市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八条措施》,从深化政银企合作、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用活企业信贷引导资金、发挥风险补偿资金作用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开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春天行动”、“行长访企业”、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首贷培育等专项行动,推广灵活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持续加大民营企业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规模和力度,截至5月21日,全市现场签约金额达190.95亿元。成立丽江市金融服务中心,为中小微企业申请扶持资金、贷款融资提供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截至目前,共上线83款金融产品,对接成功授信165243万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安排2000万元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担保费补助资金。持续优化税费服务,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22年1—4月全市非税收入降费1444.64万元,社会保险费累计降费7565.92万元,12户企业通过银税互动获得823.90万元的信贷资金支持;实行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补助、景区门票补助、重大文旅项目投资奖励、自驾游客油票补贴、文旅新产品奖励、支持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发放企业纾困补助资金170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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