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1、不受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只有经过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才可出售给乡外人员,否则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没有产权
“小产权房”最大的问题不是房屋使用权,而是土地使用权,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3、拆迁无补偿
很多人觉得小产权房可能会征地拆迁,得到拆迁补偿款,但实际上,因为小产权房只有房屋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真碰到国家征地拆迁,既没有不偿也没有房子,国家有权随时收回。
4、质量没保障
小产权房开发建设没有明文规定,房子的质量很难得到保障,后期除了问题也没有维修人员,只能自己解决,没有物业,时间长,居住环境更是脏乱差,居住体验感比较差。
5、不能落户,升值潜力小,不好转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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