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小产权房被注销,申报遗失后可办销户

■信息日报/信息日报客户端记者沈冠楠/文

旧房拆迁5年未销户,影响新房办产权证

2015年底,杨女士家位于南昌包家花园的房子拆迁,还建在郡南府小区,2018年,杨女士领到新房的钥匙。

今年3月,杨女士从青云谱区征收办得到消息,自家分配在郡南府小区的新房可以办理产权证了。“这原本是个好消息。”她告诉记者,可当她满怀期待地来到有关部门询问办证事宜时,却被“泼了一盆冷水”。原来,5年前拆掉的老房子至今没有销户,这意味着,新房产权证办理将直接受到影响,无法办理。

“区征收办告诉我,不能办理的原因是材料缺失,可2015年拆迁的时候,我们就将全套材料交上去了,5年后才告诉我们没有销户。”杨女士说。

材料无房产证原件申报遗失后可办销户

对此,青云谱区“五型”办回复称:收到帖文后,该区高度重视,及时转职能部门处理。

据查,投诉人杨某系轨道三号线旧城改造项目的被征收户。根据政策要求,产权注销必须提供产权证原件才可进行。但根据区征收办现有材料,当时杨某仅提供了房产证复印件,并未提交房产证原件。

据介绍,青云谱区征收办工作人员已主动联系杨某要其提供产权证原件,但原件已无法找到。根据相关政策,需市民自行申报产权证遗失后,再到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并办理产权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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