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和土地证办理完毕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已完成了转移,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购房者是不能退房的。
如果卖方已为购房者办理完毕房产证,但是卖方垫资,且合同有约定如购房者拒不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购房者退房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这种情况需双方到房地产发证机关办理房产证过户或注销手续。
退房原因有依据,这里的依据指合同约定的退房条款,或者法律规定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解除、撤销的内容。这在整个退房中是最重要的一个程序,只要退房理由确认合法充分,及时提起诉讼或者仲裁。
办理好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房屋想要退房在符合条件之后就可以办理退房手续了,一般流程如下:
1、买房人可经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方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商品房开发商承当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
2、如购房合同中商定了退房的赔偿规范,按合同商定处置,合同商定的赔偿规范缺乏补偿损失的,可另行请求赔偿;因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分歧等缘由导致退房的,开发商无需承当赔偿责任。
3、买房人提出退房请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曾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担任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署前,开发商应当替代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4、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终了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假如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房人获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本文地址:https://www.fang85.com/cunwei/1304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