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便宜的小产权房能在苦熬等待中迎来“转正”么?答案是否定的。自然资源部日前下发《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重申不得为小产权房办理确权登记。
自然资源部表示,2020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各地按照党中央部署,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全国宅基地数量大、情况复杂,一些地方还存在农村地籍调查基础薄弱、登记资料管理不规范和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工作重点,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加快地籍调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注意了,是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
那什么样的情况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呢?通知明确,对乱占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自然资源部的通知下发后,广州很快有了响应。5月20日,广东省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予确权登记;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一律不予确权登记。
两份通知都明明白白地写清楚了,小产权房不得“转正”。
其实,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人们在生活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称的称谓,深圳市绿本转红本规定,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石岩塘头小产权房,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所以叫做“乡产权”或“小产权”。
和小产权房相对的,是大家平时购买的40年、50年产权的公寓以及70年产权的商品住宅,也有人称之为大产权房。相比于小产权房,公寓和商品住宅有不动产登记证,产权受到法律保护。比如,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小产权房的购买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