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对历史遗留的违章建筑进行分类处理

深圳计划对历史遗留的违章建筑进行分类处理,以示确认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明确深圳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违法建筑将分类处理,部分符合产权确认条件的违法建筑可依法获得房产证。

深圳市政府将制定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试点后应全面实施。

《决定》明确定义了深圳的违章建筑,并规定所有五种情况都是违章建筑。对于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深圳市政府将区分其违法程度,并根据《决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分别采取确认产权、依法拆迁、分批临时使用的方式。

对符合产权确认条件的,要妥善照顾原村民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在区分违法建筑和当事人不同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补交地价和处罚,并按规定办理初始登记,依法发放房产证。但具体办法,如确认部分违法建筑产权的条件、处罚和收回地价的标准和程序、办理初始登记的条件和程序等,需要由深圳市政府另行制定。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执行副主任李华南表示,《决定》坚持打击违法建筑、严肃查处的精神,许多规定并没有放松,而是比原规定更加严格。与原有的法律法规相比,该规定更加灵活、更加实用、更具可操作性。同时,它给违章建筑提供了一个新的出路,“临时使用”和“加强管理”。过去,违章建筑要么被没收,要么被拆除,处理方法相对简单、对抗性强,不利于违章建筑的妥善处理。《决定》在业界引起了极大的关注。一些分析师将其解读为深圳小产权房(通常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农民自己建造的房屋)将“转正”并进入流通领域。专家表示,可以申请房产证的违法建筑数量相对较少,一些违法建筑在“转正”后可能难以获得与商品房相同的转让和流通权,预计对商品房市场的影响较小。

据业内人士透露,在确认了历史遗留下来的违章建筑的权利后,可以发放商品性和非商品性两种房地产证。但是,如何转让商品性质的房地产权证,如何规定转让程序,目前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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