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台十项新政策一夜之间稳定房地产:扩大限购范围 没有哪个家庭可以优先买房

7月6日晚,宁波市资本监管、住房建设、中国人民银行和银行保险监管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10项新政策来“冷却”宁波火热的房地产市场。 本《通知》从保持土地市场稳定、调整限购面积范围、加强金融政策监管、保障自住住房需求、加强市场销售管理等方面提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十大新政策”。 在保持土地市场稳定方面,《通知》指出,宁波将增加土地供应,加强准确的土地供应,确保住宅用地市场稳定有序。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动态检查机制,大力推进现有项目开发建设,尽快形成有效供给。严格核定新出让地块商品房销售价格,调整住宅用地出让招标规则,严格控制底价。 在限购区范围调整方面,宁波将限购区范围调整为北环西路-广元路、广元路扩建(规划)-西虹桥(在建)-求是路-鄞县大道-机场路-鄞州大道-鄞县大道-宁波绕城高速公路G1504东环南路-东环北路-北环东路-北环西路。 自2014年10月1日起,我市五区国有土地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自2016年7月13日起,我市五区集体土地被征收人签订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如果被征用者或被驱逐者持有在限制购买区购买房屋的协议,他们可能不受限制购买政策的限制。 为加强金融政策监管,宁波将严格执行差别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金融机构应加强对本市五区行政区域内家庭住房单元和住房贷款数量的审查和确定。 在加强市场销售管理方面,宁波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政策,每批预售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每批间隔不少于3个月。 《通知》还要求出售摇号: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并委托公证机构监督商品房出售的全过程;如果价差低于正常水平,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监管;加大对囤积房产、虚假宣传、信贷资金非法入市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无房家庭可以优先认购商品房。《通知》要求“本市非户籍家庭、本市非户籍家庭、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并连续缴纳24个月社会保险的家庭,或者家庭成员属于本市引进人才的非户籍家庭。在销售供求矛盾突出的商品房时,可以优先认购商品房。” 据了解,由于疫情后土地供应放缓,居民购房需求补充释放,融资环境相对宽松,宁波城市吸引力不断增强,宁波房地产市场近期总体处于火热状态。一方面,土地拍卖竞争激烈,土地价格持续上涨,地价持续上涨;另一方面,房地产价格上涨的预期越来越大,许多房地产重新出现了排队买房和“天天买光盘”的现象。宁波市出台的十项新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坚持“房子是为了生活,不是为了投机”的定位,努力维护和促进宁波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增加土地和住房供应是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有效手段。根据宁波房管局的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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