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需要什么手续?中国相关问题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程序如下:1。(1)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三)家庭收入稳定证明和其他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文件;(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押清单、权属证明、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6)公积金中心要求第三方担保人担保并支付担保费,借款人、贷款人、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七)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二、贷款申请资料齐全,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三、公积金中心负责贷款的审批,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四、银行根据公积金中心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及相关合同或协议,并将贷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审查,公积金中心审批后拨付委托贷款资金,由受托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拨付。5.房屋抵押担保的,借款人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订,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应将有价证券交由管理部门或联社中心保管。所需文件为: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3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1)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第一页复印件三份(盖有公安局公章);(2)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一式三份(户口本中所有成员的详细情况);(3)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一式三份(以上三项有一项缺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申请人不具有配偶户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三份。单身者需提供婚姻登记处出具的三份未婚证明或三份离婚证复印件。(4)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3份;上述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均需出示原件。准备不全的,请准备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三份,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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