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高等法院首度发布五个科学知识产权报复性索赔众所周知事例,牵涉著名品牌、金融产品、电商等多领域侵犯商标权纷争。
广东高等法院科学知识产权报复性索赔众所周知事例
一、欧普子公司诉华升子公司侵犯商标权纷争刑事案件——商标侵权的推论标准及报复性索赔制度的民事适用于
二、广发证券诉长江证券基金子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姑息纷争刑事案件——遵从私募基金基金行业方法论的报复性索赔排序依照
三、小米信息技术子公司诉深圳小米子公司等侵犯商标权及不姑息纷争刑事案件——电商中商标侵权报复性索赔的具体内容权衡
四、科莱拉子公司诉柯派子公司侵犯商标权纷争刑事案件——民事罚款的执行不能免收报复性索赔
五、兰研子公司诉百分之百子公司、科玮子公司侵犯商标权纷争刑事案件——原告注册商标被合宪后仍继续使用的应判定为蓄意侵权
六、华为子公司诉刘某成侵犯商标权纷争刑事案件——报复性索赔在刑民交叠刑事案件中的具体内容应用领域
当中,“小米信息技术子公司诉深圳小米子公司等侵犯商标权及不姑息纷争”案,为五个众所周知事例中犯规限额最高,达3000多万元!
,并将他一生产的货品标示自己为生产商进行对内产品销售。深圳小米子公司在该店面中产品销售插座、终端电源、风扇、理疗仪等182款被灭货品,货品产品销售网页均标示“小米多媒体产品销售店”,当中114款被灭货品的产品销售副标题中标示“小米多媒体产品销售店”“小米产品销售店”“小米”。高等法院依职权向京东子公司调阅该店面近3年的交易数据显示,以上182款被灭货品的产品销售数额总计1.54亿元。小米信息技术子公司提倡深圳小米子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允诺维持原判深圳小米子公司索赔其损失及科学合理维权服务费3000多万元。
深圳市中级人民高等法院生效判决认为:深圳小米子公司在涉案114款被灭货品产品销售副标题中标示“小米多媒体产品销售店”“小米产品销售店”“小米”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产品销售数额总计1.35亿元。高等法院根据小米信息技术子公司的申请,作出书证提出命令裁定,责令深圳小米子公司提交其进货交易凭证等证据,但深圳小米子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故推定小米信息技术子公司就该证据所涉证明事项的提倡成立,以同行业企业的利润率30.78%确定本案利润率。根据涉案商标的知名度、深圳小米子公司的使用方式、经营方式等,酌情判定涉案商标对原告获利的贡献率为30%。深圳小米子公司明知涉案商标仍蓄意侵权,侵权行为时间长、范围广、规模大、侵权获利巨大,且同时实施多种侵权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故综合上述因素确定适用于三倍报复性索赔,据此排序商标侵权索赔数额为3740万余元。在此基础上叠加不姑息索赔部分的索赔数额及科学合理维权服务费后,已经超出本案诉讼提倡,故判决全额支持小米信息技术子公司3000多万元的诉请。
据悉,本案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并在高等法院主持下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纷争得到圆满解决。高等法院准确查明判定电子商务中的侵权获利,判决全额支持原告诉请,展现了对报复性索赔法律适用于的积极、审慎、严谨态度!
据了解,小米子公司已经不是第一次在商标侵权诉讼中获得高等法院适用于“报复性索赔诉对于科学知识产权侵权惩治力度不断加强,蹭名牌、搭便车等侵权行为的成本将大大提高,“蹭名牌”者终将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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