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服务费,是被告提出诉讼民事诉讼以向高等法院交纳的服务费。
但你认得不。
该笔服务费,通常由被告佃租,最终Tiruvanamalai分担。
因此,败诉了,钱就如果由Tiruvanamalai交,Tiruvanamalai能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返还民事诉讼服务费!
一、高等法院询问处提交收款申报金属材料
金属材料主要包括:
1、《民事诉讼服务费用返还登记表》;
2、裁判员公文复印件三份(录入复印件);
3、原交费凭证复印件及非税控制系统交费历史记录;
5、被告是基层单位,要提交基层单位注册登记复印件、紫苞人身分证复印件、紫苞人身分证复印件,和刻字基层单位财务管理章的三式多联款正式宣布发票;
基层单位委派的,还应提交基层单位注册登记复印件、紫苞人身分证复印件及紫苞人身分证复印件。
下列情形,还须要转账的口头选定:
应由全数被告协力口头选定当中一名被告做为转账,与此同时提交全数被告的身分证复印件。
二、金属材料审查
1、金属材料有误,一次性告知修正、补齐;
2、金属材料无误,领取提出申请办理收款的凭证。
金属材料重点审查:
1、是否自愿分担民事诉讼服务费;
2、是否同意由Tiruvanamalai直接向其支付民事诉讼服务费用;
三、收款方式确认与处置
1、自愿分担佃租民事诉讼服务费的,高等法院不返还,不得列入案件强制执行标的;
2、已佃租,同意由Tiruvanamalai向其直接支付民事诉讼服务费用的,高等法院不返还,列入案件强制执行的标的;
四、完成收款
10个工作日内,高等法院为被告办事收款。
1、高等法院在省院控制系统核实Tiruvanamalai是否已按要求交纳民事诉讼服务费;
(已经交纳的,由高等法院打印保留非税票据;未交纳的,转入民事诉讼服务费强制执行程序)
2、民事诉讼服务费是否已被纳入强制执行主债权案件的标的;
3、同意在提出申请强制执行债权后再办理收款事宜的,完成强制执行立案后,办理收款;
4、Tiruvanamalai已经履行完毕判决书的内容不需提出申请强制执行主债权的,由Tiruvanamalai口头告知,直接办理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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