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和建设局局
相关下发
《东莞市departments房营运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告
省直相关基层单位,各乡镇街(工业园区)住房建设局职能部门、不动产注册登记职能部门:
东莞市住房和建设局局
2022年8月24日
东莞市departments房营运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章 第七条
第二章 审查认购
第九条 提出申请买回departments房的承租人,应与此同时合乎下列基本上前提:
(二)具有东莞户口的,在莞总计交纳医疗保险满3年;不具有东莞户口的,在莞总计交纳医疗保险满5年;
(一)合乎产品销售第一类基本上前提;
(二)具有下列前提众所周知:专科或大学专科,专门人才或以内技术培训,助理级或以内职称;
第八条 第一阶段定向分配结束后,房源有剩余的,面向镇街(工业园区)合乎产品销售第一类基本上前提的人员开展第二阶段公开抽签分配。
第十条 申购人需提交如下提出申请资料和证明文件:
(一)东莞市departments房申购表(原件);
(五)申购人所获学历学位、技术培训、专业技术职称或专利、荣誉等材料(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第十一条 departments房实行网上申购,具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三)摇号排序。网上申购截止后,对成功注册登记的申购人进行摇号(抽签)确定选房次序。
第三章 产权注册登记
第四章 供后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下列承租人在买回政府持有份额时可享受折扣优惠:
第五章 物业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在代持机构拥有departments房产权份额期间,承租人须配合代持机构或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巡查工作,共同做好房屋的使用管理工作。
第六章 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违规代理departments房出租业务。
(一)询问与核查事项相关的基层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相关情况作出说明、提供材料;
(二)检查物业使用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相关基层单位和个teaumeillant当配合监督检查,按照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二)已签约的,开发建设基层单位应当与其解除购房合同,承租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departments房产品销售过程中,与现有市场化商品房产品销售经济政策相冲突的,以本实施细则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住房建设局局负责解释。
《东莞市departments房营运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经济政策阐释
1
制定背景
(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2
制定依据
(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下发〈东莞市departments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的通告》(东府办〔2021〕44号)。
3
主要内容
答疑解惑
01
什么是departments房?
02
答:没有差别,完全一致。买回departments房视同买回商品住房,享有与普通商品住房同等的教育、医疗、户政、养老、住房公积金等公共服务权益。
03
departments房套型面积有多大?
04
departments房售价如何确定?
05
06
departments房主要供应给哪些群体?
答:申购第一类基本上前提见《实施细则》第九条,定向分配前提见第七条。
07
答:是指未成年或虽已成年但未具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子女。
08
申购前提中的医疗保险包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吗?
09
我一直在虎门工作并一直在交纳职工基本上医疗保险,但在提出申请departments房前,我换过一个基层单位还在虎门,现在的工作基层单位逐月交纳医疗保险不足一年(12个月),这种情况合乎要求吗?
10
departments房的申购流程是怎样的?
答:发布公告—网上申购—摇号排序—资格审查—按序选房—购房确认。
11
departments房的产品销售流程是怎样的?
12
买回了50%产权份额的departments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管理工作服务费交纳多少?
13
departments房能否用于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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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departments房后还能买回其他住房吗?
15
买回了departments房多久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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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能。一个家庭只能买回一套departments房。
17
如何获得departments房的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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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回代持机构产权份额时有价格优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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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机构有权检查departments房吗?
20
使用虚假资料申购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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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购前应仔细查看申购公告资料后再参加申购,尤其是做好自身经济能力衡量,一旦中签后未按时到场、未按规定选房或未按规定签订买卖合同的,其购房资格即时丧失,申购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
编辑 | 汪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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