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招生对象为2019年6月小学毕业,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注: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申请初一学位。
二、招生办法
(一)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的申请人分为三类:Ⅰ类为梅沙片区生源;Ⅱ类为盐田区非梅沙片区生源;Ⅲ类为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直升生源。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接收Ⅲ类直升,剩余学位招生办法如下:
1.Ⅰ类:约30%,面向梅沙片生源招生,积分排位,录满为止。若该片区生源不足30%,多出的学位纳入Ⅱ类面向全区招生。按政策延续性原则,2019年秋季招生,若梅沙片区购房户申请人超过剩余学位30%的名额,招生人数按实际需求提高。Ⅰ类生源因积分不够未能取得学位的,申请盐田实验学校学位。
说明:截至2019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盐田区外国语学校学区租房满3年者,方可按Ⅰ类生源申请其学位,不认可合租房。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需在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日之前。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20年及以后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秋季学位申请,学区租房认可时间为3年以上。
2.Ⅱ类:约70%,面向全区招生,积分排位,录满为止。
(二)初一总招生办法
1.志愿填报时间: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生源网上报名时间是4月23日上午9点至4月25日下午5点,之后,Ⅱ类学位报名通道关闭。4月26日上午12点前,报名系统网站上将公布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生源的积分情况,积分不够的,务必于4月30日下午5点前改报住房学区学校,否则将影响录取。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Ⅰ类和Ⅲ类、田东中学、盐田实验学校和云海学校的网上报名时间是4月23日上午9点至4月30日下午5点。
2.志愿填报要求:申请人只可填报一个志愿。盐田区外国语学校I类和其他三所初中学校的学位申请人,其住房地址必须在对应志愿学校的学区内。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Ⅰ类申请人因积分不够未能录取的,由系统后台将其志愿调整到盐田实验学校。
3.录取原则:依据志愿,积分高者优先。
三、学区划分
1.盐田区外国语学校:大小梅沙片区。
2.田东中学:沙头角片区、海山片区。
3.盐田实验学校:盐田街道盐排高速路以北、梅沙片区。
4.云海学校:盐田街道盐排高速路以南(包括:云顶道、海桐居、港城蓝山雅园、半山半海、畔山庭院、御景台、半山溪谷、梧桐春晓、玺悦山、金山碧海,连同盐田高级中学-颐康院-水务集团-市外国语学校高中部整片区域)。
四、积分入学办法
全区公办初中学校2019年秋季招生继续实行积分入学。
(一)排位原则
申请人所得积分为“类别分+累加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在出现同分情况下,按儿童出生时间先后顺序排位,录满为止。
(二)积分构成
1.类别分:按申请儿童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划分A、B、C、D、E、F六个学位申请类别。分类办法及对应分值见《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以下简称《积分表》)。
2.累加分:累加分标准具体见《积分表》。
(三)积分认定
积分的认定单位为学校。申请信息经学校初审后,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学校根据核验结果认定积分。
(四)具体办法
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
说明:
1.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监护人合法产权须在50%以上。
2.累加分中,住自有房属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或祖屋的,住房项不加分。
3.累加分中,住集体宿舍、廉租房的,住房项不加分;持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住房项不加分。
4.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社保购买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9年4月1日;其中社保时间需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含3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
5.《房屋租赁凭证》的积分方法:
⑴深圳户籍儿童持2019年4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每满1个月积0.1分。
⑵非深圳户籍儿童必须持有2018年4月1日及之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或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系统只对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时长进行积分。
区教育局对本积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招生计划
田东中学585人;
盐田实验学校540人;
云海学校180人;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456人;
梅沙双语学校(民办)144人。
说明:
1.教育局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学校实际情况,保留对计划外申请人的学区调配权。
2.梅沙双语学校位于盐田区大梅沙万科中心,自2018年9月起开办,是深圳市万科教育发展基金会举办的一所民办全日制初级中学。2019年梅沙双语学校与公办初中同一时间招生,详情可拨打该校的招生电话66866555进行咨询,家长如需报名请登录“盐田区民办初一招生报名系统”(http://bm.sz.edu.cn:8008/visitytmbcy)进行报名。
六、学位申请资料
(家长只需交验原件,无需提交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儿童
1.《盐田区2019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儿童出生证。
3.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各街道房屋租赁办办理),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和廉租房等)证明材料。租住无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特别说明:
⑴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Ⅰ类学位的说明:截至2019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盐田区外国语学校学区租房满3年者,方可申请其Ⅰ类学位,不认可合租房。提供集体宿舍、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祖屋等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等任意一种缴费单据(需提供2016年2月或2月之前某1个月,以及2017-2019年每年各2个月的单据),证明在此居住的时间满3年。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20年及以后年份,学区租房需满3年(均以当年2月28日为截止时间)方可申请Ⅰ类学位。在盐田区外国语学校学区居住,截至2019年2月28日,租房不满3年者,划归为盐田实验学校的学区生源。
⑵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Ⅲ类和其他学校学位的深户申请人,《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签发时间需在2019年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须包含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本指南发布之日起全区学位申请不认可合租房,但本指南发布之前办理的合租房材料可照旧申请学位。
⑶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19年4月1日。
4.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核对。
家长应在网上报名前(2019年4月23日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及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5.2019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市内就读六年级的无需提供)。
以上资料除4外,均需验原件。
(二)非深户儿童
1.《盐田区2019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儿童出生证。
港澳籍适龄学童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其父母与学童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3.父母一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居住证发证时间须在2019年4月1日前。2020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需提供当年4月1日之前发证的居住证。若申请人父母有一方为深户,则无需提供居住证,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
4.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各街道房屋租赁办办理),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和廉租房等)证明材料。租住无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特别说明:
⑴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Ⅰ类学位的,同“(一)深圳户籍儿童”,“特别说明”中的“⑴”点。
⑵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Ⅲ类和其他学校学位的非深户儿童,《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时间需在2018年4月1日(以发证日期为准)之前,租期最短须包含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例如:提交2018年4月1日办理的学区《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9年8月31日;本指南发布之日起全区学位申请不认可合租房,但本指南发布之前办理的合租房材料可照旧申请学位。提供集体宿舍、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祖屋等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等任意一种缴费单据(需提供2018年3个月、2019年2个月的单据),以证明截至2019年4月1日,已在此居住的时间满12个月。2020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均以4月1日为截点,申请人父母需提供居住1年以上的合法学区房屋租赁凭证。
⑶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19年4月1日。
5.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
截至2019年4月1日,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申请的仅需提供社保卡,但账户内必须有扣款记录,否则社保信息核验不能通过。
6.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核对。
家长应在网上报名前(2019年4月23日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及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以上资料除6外,均需验原件。
(三)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七、学位申请材料具体说明
(一)户籍资料
若申请学位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提供出生证、结婚证等亲子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若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只需提供监护一方的相关资料,但同时还要提供离婚证明或死亡证明。
(二)住房证明资料
1.属于自购房的
⑴提供房产证明的,用途必须为住宅,产权人须为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产权房产权份额须大于50%;
⑵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⑶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
⑷提供其祖辈在学区内自有合法房产的,该儿童的户口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的产权房不予认可。
⑸已转让的房产不予认可。
2.属于租房的
⑴租期要求按“六、学位申请资料”中的“住房证明材料”的要求执行,全区不认可合租房;
⑵必须是盐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住宅或商住两用出租屋,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场所等;
⑶若住宅承租人是祖辈,该儿童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为承租人的租赁凭证或与房东私签租房协议不予认可;
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只对合法产权的租赁行为发放《房屋租赁凭证》,2019年5月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不再出具《房屋租赁信息》。
3.住在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廉租房及集体宿舍的
⑴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⑵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⑶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⑷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⑸住廉租房的,到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办理证明材料;
⑹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提供父母单位集体宿舍来源证明(宿舍建房许可证或单位名下房产证或单位名下租赁凭证复印件)、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由居委会或单位开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学校收验原件。
(三)社保资料
社保资料的提供方法如下:
1.若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深户,不需要社保资料,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
2.若父母双方为非深户的,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深圳参保的社保资料;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父母一方深圳市发放的退休证和退休前在深圳缴纳社保连续满1年以上的社保清单。
(四)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提供方法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人的相关资料;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八、招生工作流程
(一)了解学区划分、招生办法及积分办法
了解所属学区及生源类型方法:
1.查看本指南中“招生办法”、“学区划分”及“积分入学办法”项;
2.关注微信公众号“盐田教育”查看招生推送信息;
3.登录盐田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重点办事服务—学位申请,进入从初一学位申请页面(或者直接键入网址:http://www.yantian.gov.cn/cn/service/zdywly/xwsq/#zyxwsq)。
4.4月16日前后,见居住地附近学校门口公示栏。
(二)网上申请学位4月23日至4月30日
1.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是4月23日上午9点至4月25日下午5点,之后,Ⅱ类申请人报名通道将关闭。4月26日上午12点前,报名系统网站上将公布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生源的积分情况,积分不够的,务必于4月30日下午5点前改报学区学校,否则将影响录取。
2.盐田区外国语学校I类、III类和其他三所初中学校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是4月23日上午9点至4月30日下午5点。4月29日和30日上午12点前,报名系统网站上将公布当天各学校的报名人数及积分情况。
温馨提醒:盐田区初一网上报名系统4月19日开通试报名功能,请注意试报名并非正式报名,所填信息将在正式报名前全部清空。4月23日上午9点正式报名通道开通。
3.请登录盐田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重点办事服务—学位申请,进入初一学位申请页面(http://www.yantian.gov.cn/cn/service/zdywly/xwsq/#zyxwsq)。点击左侧“网上报名通道”下的“初一学位申请”,进入初一网上报名系统,凭儿童、少年身份证号等证件号进入,填写相关信息,确认信息无误保存后,打印《盐田区2019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通道将于4月30日下午5点关闭。
(三)学校初审申请资料5月7日至10日,5月13日
家长携《盐田区2019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入学申请资料原件,到申报学校初核资料。入学申请资料齐全的,学校初审人员在两份《申请表》上签字盖章,一份给家长,一份学校留存,并出具《盐田区2019年初一学位申请初步受理回执》;学校初审不合格的,学校在《申请表》上标明原因,退回材料,不发《回执》。
温馨提醒:今年我区继续实行无纸化招生,家长无需上交入学申请资料复印件。
(四)学校公布预录取情况5月15日
5月15日下午5点后,学校在公示栏公示预录取学生积分情况。
(五)就读及免费资格审核5月16日至6月11日
教育部门对家长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联网比对、核验。凡经查实,提供虚假或过期材料的,深户适龄儿童不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适龄儿童不再受理学位申请。学校于6月12日将申请者的资料审核情况公布于学校大门口公示栏内。
(六)复核审核结果6月20日至28日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长需进一步核实网上信息填写正确与否,若网上信息填写错误,须在6月19日前,提请学校对网上信息进行修改,教育部门将组织二次核验。
(七)公布录取名单7月2日
学校于7月2日下午5点公布录取名单,家长到学校大门口公示栏,查看录取情况。
(八)新生注册7月2日至5日
学校在此期间,自行安排新生注册时间。家长可通过学校门口公示栏及学校咨询电话等了解注册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
九、相关部门咨询电话及地址
(一)学校教务处
田东中学25550400
实验学校22728125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25259766
云海学校22740349
梅沙双语学校(民办)66866555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区教育局
教育科25228527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楼1118、1119室
(三)区计生部门
区卫健局家庭发展科25293562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楼1020室
沙头角街道计生窗口25550481沙头角沙深路121号
海山街道计生窗口22320019海山路77号悦林大厦1楼
盐田街道计生窗口82632367盐田东海四街2号1楼
梅沙街道计生窗口25254563大梅沙环梅路22号
中英街管理局社区建设办25357047中英街环城路12号
(四)各街道租赁办
沙头角街道租赁办25557683沙头角沙深路121号
海山街道租赁办25556123海山路77号悦林大厦1楼
盐田街道租赁办25203012盐田东海四街2号1楼办证大厅
梅沙街道租赁办25060815环梅路22号梅沙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楼
廉租房证件办25365253盐田区建工大厦11楼
(五)社保部门
深圳市社会保险业务咨询服务热线:12333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盐田管理处地址: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楼14楼
十、温馨提醒
(一)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学校将不予受理。不能按时上网申请学位或向学校递交资料的,学校不保证提供学位。网上申请学位必须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就读资格的审核结果及学位安排。
(二)普通学校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按照《关于开展我市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深残联[2007]2号)要求办理。经评估,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凭评估结果及其它报名资料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不具备的,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深圳市布吉镇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816)报名。盐田区特教班秋季小一新生同时招生,有就读需要的适龄残疾盐田区户籍儿童,可联系电话25228527进行咨询、报名。
(三)从今年起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市教育局最新要求办理:请家长于4月30日前到盐田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备案地址为盐田区洪安路70号4楼405室,联系电话为25209118。
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3.相关证明材料:
⑴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⑵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⑶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⑷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四)学校在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需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请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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