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店小产权房 新荣区人民政府关于山西同德兴华特钢有限公司环保整改棚改项目征收补偿方案

一、征收范围

1、东临208国道;西临京包线;南临环城高速路;北临古店村南。

2、东临208国道;西临京包线;南临镇政府路;北临古店旧中学。

二、征收时间

1、从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3月28日止。

2、上述征收范围通告公布时间:2021年1月27日

三、征收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就近安置),货币补偿2600元/㎡,院内附属物均给予一次性评估价货币补偿。

选择产权调换的,符合安置房屋的原则上“征一补一”以旧换新,不结算差价。

1、征收不足45㎡的房屋,45㎡以内享受补贴价保障住房;60㎡以内成本价以小换大,超出60㎡部分按市场价结算。

2、征收45㎡以上不足60㎡的房屋,给予成本价加政府限价不超20㎡的优惠,超出优惠的面积按市场价结算。

3、征收60㎡及以上的房屋,给予20㎡的政府限价优惠(享受后不超140㎡),超出优惠的面积按市场价结算。

上述提到的:补贴价为900元/㎡、成本价为2060元/㎡、政府限价为2560元/㎡,市场价为3980元/㎡。

四、安置面积认定

征收安置面积以征收人、评估公司现场测量为基础,依据房屋手续,按照政府安置政策来确定。

1、被征收户有宅基地证,或收据及土地使用证等手续内的正房、附属房屋,室内净高达到2.2米以上适合居住的永久性房屋。

2、安置面积每户最高140㎡,房屋认定安置顺序根据房屋质量由好到差依次累计。

3、土地使用证内加盖的院中院等类似情况,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共同认定后不予安置,此类房屋依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4、院内征收房屋面积超出140㎡,符合“膨胀”条件的可以分户安置,“膨胀”户最高安置140㎡;不符合“膨胀”条件的,参考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价一次性货币补偿。

5、违章建筑物及乱搭乱建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五、安置户认定

1、持有土地手续的被征收户以土地手续为依据。没有证件的被征收户以院落为单位,由联合调查组出具意见,确实是通过合法程序取得的,可以确权认定安置,安置户一户一宅,不得重复安置。

2、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分户安置

A、拆迁时家中有超过法定婚姻年龄的(男22周岁、女20周岁)未婚的且户籍为本村的,可以与父母“膨胀”分户安置。属于一类“膨胀”户。

B、与父母同居一宅的户口为本村已婚男性或户口为本村的父母住子女的房子,符合分户的前提下在开具无房证明后(以派出所户籍、村委会证明为依据),也可以确认为安置户,属于二类“膨胀”户。

C、持有一份宅基地证或收据等用地手续,有离婚情况的,且双方户籍均为本村的村民,在开具无房证明的前提下,可依据房产分割协议按两户予以认定安置。离婚登记时间认定在征收通告发布前有效。

3、对于非本村户籍的被征收户,按照正房实际面积安置,安置上限140㎡(按实际面积计算)同时补缴安置配套费280元/㎡;公产房补缴安置配套费800元/㎡。房屋安置后房屋产权变为私产。

六、搬家费

1、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户,可一次性领取600元搬家费(膨胀户不得享受)。

2、选择房屋安置的被征收户,期房安置的可领取二次搬家费合计1200元。(膨胀户不得享受)。

七、过渡费

选择房屋安置的被征收户30㎡以上的每月可领取安置面积10元/月㎡,600元封顶;安置面积30㎡以下的月支付300元,过渡期暂定18个月(以实际过渡期为准),到期后若安置房未交付,继续领取(膨胀户不得享受)。

八、奖励金

选择货币补偿和选择期房安置的被征收户,在2021年3月28日前搬迁并交房的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奖励(膨胀户不得享受)。

另,前100户再奖励3000元;第101-200户再奖励2000元;第201-300户再奖励1000元。

九、选房顺序

按照房屋验收单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排号,先拆先选。

十、安置区

安置区拟建在新荣区古店镇古店村南。

十一、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被租售房屋存在租赁、抵押或其它纠纷的,由房屋产权人自行解决。

十二、为保证征收工作如期完成,被征收人要积极配合,按期搬迁。对逾期未搬迁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在征收过程中,对无理取闹、阻挠、干扰征收人员正常工作的,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惩处。

十三、在本方案规定的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依法向新荣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四、在法定期限内可对本《方案》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本补偿方案最终由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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