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商铺70年产权咋缩水成40年?
4月4日,记者在南郑大河坎见到当事人马先生,从他出示给记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内了解到,该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住,土地使用年限为2009年到2078年。出卖人为汉中汉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受人为马先生本人。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使用期限却写的是2008年起到2048年止。
马先生告诉记者,2018年5月他在南郑智慧城买的商铺,签的是70年产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了2021年9月办理不动产证时下来时,发现只有40年商业用房产权。发现了这个问题以后,他找过销售公司和开发商数次,得到的答案告诉他是政策变了,不是他们虚假宣传。对此,马先生又提出通过减免物业费等方案来弥补一部分损失,销售公司和开发商没有正面回复。
开发商:合同合法合规
当天下午,开发商汉中汉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朱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解释,当时他们买土地的时候,土地使用证上年限是70年没有错,关于销售合同都是按照统一制式填写,前面的土地使用证办的是70年,后期相关部门办理不动产证又只能办40年,也没有接到过任何文件和通知,不知道具体情况。当后面我们知道产权只有40年的时候,我们对外销售就只说40年了。
关于马先生提出通过减免物业费等方案来弥补一部分损失的诉求,该负责人朱先生回应称,都可以通过他们和物业公司商量。
南郑不动产登记局:当时办证的时候不规范,可协商或者走司法程序
4月6日,记者来到南郑不动产登记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当时拿地的时候拿的是住宅用地,产权是70年,实际一楼都配套的是商业用房,商用土地交纳的税费和土地出让金都比住宅要高。出现这种情况是当时办证的时候不规范,目前正在调整和规范。业主如果有争议,可以根据合同规定和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建议走司法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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