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高房价的黄金时代,小产权房并没消亡,而要如遍地开花一般冒了出,所以似乎还有不断扩大的趋势。直面小产权房的种种难题,中央政府早就颁布了清扫小产权房的经济政策。所以,是否将全数的小产权房屋强制性拆除?事实,有关小产权房的三种讲法中,有一类是迟早要被拆除的。
第1种,以开发商的房产为例,买房人的房产只有开发商的一套房产,即开发商的房产是大的,买房人的房产是小的。
第2种,按照有没缴纳地租的方式来划分租的被称为大产权,缴纳地租的被称为小产权。
第3种,根据发证机构的不同,中央政府颁发的是大财团,中央政府没颁发的是大财团,而乡镇颁发的是小财团,也就是乡财团。
前两种是合法的,可以去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第三是不具有合法产权的,不能去银行办理抵押贷款。
通常来讲,人们所说的小产权房屋就是第三类,那么这类房屋为何要面对拆除?理由是:
1、涉及到耕地的红线
一些非法占用耕地的“小产权房”,侵犯了国家的应当予以取缔。
2、不符合城市规划
一些小产权房对城市的规划造成了很大的干扰,不拆除的话,就不能加快城市化的进程。
3、对国家的损害
小产权房的性质是违法的,它不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等税收,因此会损害国家利益。
小产权房就像一个畸形的高房价,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它的地位是非常尴尬的,一些购买者明知道有危险,却仍然购买,并满怀期待地期待着将它合法化。但是,小编想说的是,小产权房的第四种,想要合法,那是痴心妄想,当买家购买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关于小产权,您的房子是那两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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