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式商铺合法吗(“产权式商铺”纠纷分析(一))

 

译者 | 魏雪

【坤略小结】

一、“产权式店铺”基本概念

产权式店铺共计五项特点如下表所示:

1、 将总体商业性拆分成若干个分立部份;

2、 地产商转卖,物业子公司买回,物业子公司独享大部份权;

3、 由开发子公司或专门针对经营方式子公司标准化经营方式管理;

4、 物业子公司以获取不定期、包干投资回报。

三、“产权式店铺”争论其原因

有关《店铺保险合同》与否应中止及索赔难题,参见Nenon提及事例中的高等法院指出部份。

【案件信息】

新宇子公司诉冯玉梅店铺保险合同纷争案(公报事例)

审判高等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高等法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冯玉梅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江苏省南京新宇房产开发有限子公司

1、冯玉梅与新宇子公司签订店铺保险合同一份,买回新宇子公司开发建设的时代广场第二层一间店铺;

2、冯玉梅付清购房款,并已交付使用;

3、因经营方式不善倒闭,各小物业子公司经营方式的店铺也随之关门停业;

5、重新布局,中止合同,收回店铺。

【裁判观点】

一审高等法院指出:

现在时代广场的大部份物业子公司已经退回店铺,支持新宇子公司对时代广场重新规划布局的工作,今后的时代广场内不再具有店铺经营方式的氛围条件。

二审高等法院指出:

译者介绍

魏雪 律师

业务领域:民商事诉讼案件

本文地址:https://www.fang85.com/dcnews/158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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