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村委房和小产权房,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将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第二批全部或部分楼幢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要求,本次公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对外销售,或以采取发放VIP卡、内部认购、缴纳诚意金等形式变相预售。同时,要求以上项目的开发企业,尽快到土地、规划、建设、城改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如发现存在无证售房等违法销售行为,将对其进行严肃查处,广州小产权,一律顶格处理。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在购房前,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楼幢号,切勿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杨永青)
(责编:王培(实习)、陈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