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办理指南
一、政策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18〕5号)
二、申请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账户为封存状态的:
(一)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二)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
(三)离休、退休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注:
职工死亡有多名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可指定一名继承人或遗赠人办理,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未指定由哪个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提取手续的,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同时到中心经办网点前台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金额需按比例分别转入继承人各自的个人储蓄账户中,若委托公证书中指明由谁代领公积金的,提取的金额可转入代领人的个人储蓄账户中。
继承人中有未成年继承人的,由法定监护人代其行使权利,代其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并签字确认,但公积金款项必须转入未成年继承人的个人账户。
三、办理对象
1、职工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由本人申请提取;
2、确有困难无法本人申请提取的,可以委托配偶、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公证委托他人、监护人办理,提供相应材料(详见>>2019广州公积金委托他人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
四、办理流程
(一)现场办理
1、网上预约或现场排队轮候
职工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建议先登录中心网站个人办事大厅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已进行提取预约的可在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优先办理。
没有办理提取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
2、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资料
3、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
4、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
5、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受理网点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二)移动端申请
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退休提取的,可通过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五、申请材料
(一)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原件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注:省社保及外市社保单位职工还需提供社保缴存明细或失业证明材料(原件1份)
(二)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原件1份)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原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注:1.广州市级社保的缴存人经中心联网核查单位社保已停缴半年的可办理。
2.职工申请时已重新在本市就业的,不能办理该项提取。
(三)离休、退休的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原件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3、缴存人未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还需提供相关退休材料(如退休证或养老金核定表、养老金发放卡、领取养老金的存折等)(原件1份)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原件1份)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原件1份)
3、 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或伤残级别为一到二级的伤残证(原件1份)
4、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五)出境定居的
内地居民出境定居的,需提供: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原件1份)
2、户口注销证明或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3、出境定居的签证或经公证处翻译的境外定居证明(原件1份,户口已注销的无需提供)
港澳台或外籍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境的,需提供: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原件1份)
2、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1份)
3、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1份)
(六)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原件1份)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户口已注销证明(原件1份)
3、遗产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遗产纠纷法律文书(原件1份)
4、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1份)
5、继承人由监护人代其申请的,还需根据《2019广州公积金委托他人提取需要什么资料?》第(五)项提供其他材料。
六、下载表格
2019最新广州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下载(表格+填写样本)
七、注意事项
1、军人可提供军官证、港澳台人员可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职工可提供永久居留证做为身份证,提供的证件需与公积金系统登记证件一致。
2、未结清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存在《提取办法》第十九条、二十条情形的,均不能办理销户提取。
八、用于提取的转入银行账户
职工用于提取的转入银行账户,可以是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仅限广州市内银行卡)、兴业银行(仅限广州市内银行卡)其中任意一家银行的本人活期储蓄账户,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九、提取业务办理网点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
网点地址:
十、网点对外办理业务时间
中心铁路分中心: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中心各办事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中心各管理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十一、联系电话
02012345、02012329(移动用户拨打:02012345)
温馨提示:
关注广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ID:bdbguangzhou)后,回复【gjj】,可查询办事指南、经办网点,登录后还能查询提取进度、贷款进度等更多信息。还可查看个人自愿缴存条件、缴存标准、提取方式、办理地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