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业主缴物业费 通告点名不可取

近日,南昌市红谷滩第一街区内每一栋楼的大厅门口都贴着关于业主陈女士侵权的立案通告。陈女士表示,她和小区物业华盈物业的纠纷源于之前收物业费时引起的矛盾,双方有过言语摩擦,现在物业把她告上法庭,她也准备应诉,但物业张贴点名通告的行为明显是报复,侵犯了业主隐私权和名誉权。对此,华盈物业表示合规合法,这也是物业权利的一种申诉。记者采访周边的业主发现,多数业主纷纷为陈女士抱不平。

(据8月2日江西电视台都市现场)

近年来,随着小区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升,老百姓已经不只满足于有一套舒适的住房,更需要一个美好的居住环境。舒适的居住环境离不开物业管理,居民小区物业服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千家万户的生活。然而,一些小区的业主与物业不仅没有融洽相处,反而矛盾重重,甚至对簿公堂。业主为表达诉求不交物业费,物业则放各种“大招”催缴物业费,两者矛盾不断激化升级,结果往往适得其反。

华盈物业已把拖欠物业费的业主陈女士告上了法庭,其物业权益诉求应由法院来判决维护,而在小区内张贴关于陈女士拖欠物业费的点名通告,无非是想给小区所有业主一个警告。笔者认为,业主陈女士因与物业产生矛盾,通过拒缴物业费以达成诉求的行为不妥,而华盈物业通告点名业主的行为更不可取。

华盈物业此举是否侵犯了业主隐私权和名誉权,有关律师的答复是,如果该案件法院是不公开审判,那么该物业张贴通告的行为已涉嫌违法了。笔者则认为,即使物业此举不违法,但公开小区业主的姓名、地址等信息,不仅是让业主面子上过不去,而且也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该小区业主都纷纷为陈女士抱不平,认为物业此举不妥。

业主有义务交纳物业费,物业也有义务提供良好的服务,双方是合同关系,应该互相谅解。遇上矛盾或者催欠物业费,小区不能形成“业主弱、物业强”的态势,物业更不能认为自己有理就可简单粗暴地处理问题。物业不仅要在平时做好宣传引导,万江,与业主保持良好沟通,遇上不可调解的纠纷,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厚街,构建和谐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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