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4日讯 不及时网签,房子被 “一房二卖”、中介惹大祸的事件时有发生。为规范长沙不动产(二手房)登记工作,12月14日凌晨,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不动产(二手房)合同网签(预申请)须知》。《须知》指出,村委统建房,从2017年12月15日起,市本级不动产(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受理原则上均以带条码的网签合同为准。
市民可按3种方式自愿网签
《须知》明确,市民可按自愿原则选择合同网签,通过中介公司代办的业务,深圳小产权房,在中介门店签订合同;通过银行和担保公司代办的业务,在银行和担保公司签订合同;自行成交的(自助业务),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网点或经登记中心授权的机构签订合同,网签合同信息数据必须真实准确。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网签平台扰乱登记工作,否则,将取消网签平台资格并视情节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市民可登录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查询,也可通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电话咨询(073184529100)。
网签如何办理
网签政策全面实行后,市民该如何办理业务?
“首先进行信息采集,合同签订时,买卖双方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技术科科长梁恩华介绍。
“其次,进行合同核验。网签合同和相关表格在签订合同时一并打印,并由双方当事人(法定委托代理人)签字。”梁恩华表示,合同签订后须通过网上预约业务办理,进窗时由工作人员核验合同、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信息,经核验后须由相关当事人(法定委托代理人)在网签合同上摁手印。
此外,按照自愿原则,市民需进行资金监管的,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在网签时对监管金额、监管银行及买卖双方收、退款账户及账号信息进行明确;如购买二手房需贷款,不动产(二手房)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可在网签时一并申请办理,也可按原有模式分开办理;一并申请办理业务的,须同时提交抵押资料并录入相关申请信息,并转贷款银行核实信息后通过系统打印相关表格;如网签合同需撤销的,可在签订合同的机构申请办理。
原标题: 二手房转移登记以条码网签合同为准
新规12月15日起实行,市民可按3种方式自愿网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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