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福州直住房公积金自开始缴纳起至2005年,各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分别为多少?福州相关问题 福州

在榕省属单位、中央驻榕单位于1995年7月1日开始实行,于1997年3月开始缴存。各年度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率相同,其中:1995年至1998年为5%,1999年为6%,2000年至2003年为8%,2004年至2006年6月为10%,2006年7月至今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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