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变相涨价 惠州新一轮楼市巡查今天启动 小产权房资讯

4月8日深夜,惠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发布惠州楼市调控新政,并于次日实施。细看内容,为打击投机炒房启动“限售”,为平稳市场供需严惩“捂盘”。此外,对于虚高装修、额外收取团购费等变相涨价行为,均针对性施策规范。

结合2016年以来惠州楼市的交易热潮,以及市场供需关系的反转和当前处于较高位的楼价水平,不出意料的,楼市调控新政话题成为最近一周以来市民热议的焦点。新政如何实施,如何细化落地,能否立竿见影,以及会否迎来新一轮的市场巡查,则更加广受社会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惠州市房产管理局负责人在回应该问题时表达出坚定的信心。其表示,将坚定调控,稳步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让房子回归居住的本质属性。针对市民在社交媒体、网络论坛等渠道表达的疑惑和不解,该负责人均给予明确回复,同时表示即将启动新一轮楼市检查行动规范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维护市场的平稳发展。

惠州不存在抢签抢购抢售

为打击投机购房,将炒房者踢出惠州市场,新政指出,9日起新购买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方可转让。在随后的媒体解读中,因为市民购买新房从签约到收楼,再到办出产权证,通常需要经历两三年周期,这就意味着新政后炒房者的持有周期将延长至五六年,可有效打击投机购房行为。

然而,新购买商品住房如何认定?本地论坛ID名为“会飞的鱼”的网友介绍,从4月9日起实施,对于购房者来说,到底是在此前办理出产权证,还是网签或者销售,以哪个时间为准?网友“Kkyyt”跟帖说,“自己是二手中介,怎么认定时限特别关键”。

市房管局负责人对此回复,新政出台的过程是严格保密的,因此惠州不存在抢签抢购抢售现象,在具体的认定过程中需要将新房和二手房区分开,在9日之前购买新房已办理网签合同、进行备案,以及有其他交易证明行为(不包含买卖双方草签的购房合同或购房意向等)的不适用新政。二手房则以出产权证和纳税时间为参考,哪一个在先以哪一个时间为准。

严查变相涨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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