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建设出租屋受政策祝福 未来试点还是增加到50个城市?

集体土地建造出租屋再次得到了政策的祝福。1月29日,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下发《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明确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支持部分人口净流入、房价高、租赁需求缺口大的大中城市多渠道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和市场租赁住房,以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为重点支持内容。

昨日,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李赫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不仅是“无房可炒”的要求,也是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的重要手段。另外,集体土地的相对成本相对较低,有利于降低出租屋的建设成本,从而降低租赁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8年底召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议上,提出要填补出租屋的不足,增加出租屋的供给,并明确表示将继续开展出租屋集体土地建设试点工作。此前,自然资源部发布消息称,原则同意福州、南昌、青岛、海口、贵阳等5个城市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到目前为止,用集体土地建造出租屋的试点已经增加到18个城市。

58房屋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博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目前,租赁住房建设的来源更多地集中在集体土地上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的基础上,盘活集体土地;二是可以迅速增加出租屋的有效供给;目前,从租赁住房的供应方面来看,单靠土地出让很难使住房的增长率和覆盖率完全满足市场需求。集体土地进入租赁市场,可以很好的填补供给缺口;第三,大量集体土地将进入租赁市场,这将大大降低投资购房的预期。需求侧的“去投资”可以促进地价、房价和未来预期的稳定。

“总体而言,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加快住房租赁市场有序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兼顾社会公平,保障农民合法收入。”张博说。

其实外界一直很好奇这样会不会造成小产权房的新问题。

在这方面,张博认为,虽然小产权房和集体土地出租屋表面上表现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但区别似乎只是一个出售和一个出租,但实际上它们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小产权房没有办理相关证件,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也不是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因此不受法律保护,而试点城市集体土地上的出租屋则有政策扶持,受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事实上,通过试点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屋,确保了集体土地开发有法可依,消除了“以租代售”、“小产权房”等潜在问题。

目前,随着第一批13个城市和第二批5个城市相继获批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项目,上海市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主任严跃进在接受记者《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考虑到人口净流入量大、房价涨幅过大和住房租赁市场相对不发达三个方面,试点城市的数量预计未来将增加到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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