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锤定音!最高法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长安小产权轻轨国际效

 

历时七年,“绿本房”卖卖合同从“有效”到“无效”,再到“未生效”,又回到“有效”,迎来了最终的胜利曙光。

这条司法的申诉之路何其漫长,也纠住了众多深圳购买“绿本房”的业主们。检察院两次抗诉,法院三次再审,从基层法院打到最高人民法院,走遍全部法律程序的“房战大片”

近日,信荣团队《重磅!绿本小产权房:连环买卖合同均为有效,原村民不得反悔!》案例发表后,引发社会关注。

部分网友认为这只是宝安法院个案观点,未必带有普遍性。为此,信荣团队明确:绿本房“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确认,盖棺定论,无可争议!

裁判要旨:

1、划拨土地上的绿本房(非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

2、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3、已确权未分证(与其他房屋同一本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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