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2020年秋季城区
小学、初中新生入学
网上申报和审核工作开始了
6月15日—6月30日,网上申报
8月11日—8月20日,学位分配
申报对象
1)小学一年级新生: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并符合核心城区入学条件的儿童。
2)初中七年级新生:符合招生条件的非城区小学毕业生和城区民办小学毕业生。
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四个条件之一即可申报核心城区学校学位)
1)城区户口:新生户籍隶属于东岳路派出所、东风路派出所管辖,户主为新生的直系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新生与父(母)在同一户籍。
2)城区房产:有核心城区房产,且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户主是新生的父母。已购买核心城区商品房(非小产权房),但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必须已实际入住超过半年,并提供商品房购买合同、电子发票及6个月的水电费缴纳发票,以及社区居住证明。
3)城区经商:近一年来,新生的父母进核心城区经商达半年及以上,且有合法工商营业执照、现居所材料(包括:现居所租房合同、房主的房屋产权证明、租金缴纳收据、社区租住证明)。
4)城区务工:近一年来,新生的父母进核心城区务工达半年及以上,且有用工材料(包括:核心城区用人单位正式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含新生父(母)姓名在内的6个月的工资表、用人单位缴纳的最近6个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凭证等)、现居所材料(包括:租房合同、房主的房屋产权证明、租金缴纳收据、社区租住证明)。
申报时间及方式(6月15日-6月30日)
1)注册登录。微信扫码关注“大冶教育”公众号,点击“招生入学”,按要求注册帐号,获取“网络登记号”。
2)信息录入。登录后,按申报条件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点击“保存”,即网报成功。
6月30日24时,网上申报暂时停止,系统暂时关闭,等待市教育局初审。不按期网上申报,视为放弃城区学位
网上初审(7月1日-7月15日)
7月15日公布初审结果,结果分三种:
1)“合格”,将安排学位。
2)“待定”,将视新生入学条件和城区学位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学位。
3)“不合格”,不安排城区学位,依法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信息确认(7月16日-7月31日)
网上申报系统再次开放,家长根据网上反馈的初审结果,进行确认。如果有异议或者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资料,可以在这期间进行重新编辑补充。如果没有异议,可不作任何改动,等待终审。7月31日24时,网上申报工作全部结束,系统关闭,新生网报信息将无法修改。
网上终审(8月1日-8月10日)
8月10日,网上审核结束,家长可查看最终审核结果:“合格”、“待定”、“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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