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建立的一项物权准则,是指经权利人或好坏关系人请求,由国家专职部分将有关不动产品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现实。
不动产登记收费规范。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组织依法处理不动产权利登记时,依据不一样景象,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一、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执行不动产一致登记准则,实施房子所有权及其建造用地使用权一体登记。原有住所及其建造用地别离处理各类登记时收取的登记费,一致结合调整为不动产登记收费,即住所所有权及其建造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收取一次登记费。计划用处为住所的房子(以下简称住所)及其建造用地使用权请求处理下列不动产登记事项,供给具体效劳内容,据实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规范为每件80元。
1、房地产开发公司等法人、别的组织、自然人合法建造的住所,请求处理房子所有权及其建造用地使用权初次登记;
2、居民等自然人、法人、别的组织采购住所,以及交换、赠与、承继、受遗赠等景象,住所所有权及其建造用地使用权发作搬运,请求处理不动产搬运登记;
3、住所及其建造用地用处、面积、权利期限、来历等情况发作变化,以及共有性质发作改变等,请求处理不动产改变登记;
4、当事人以住所及其建造用地设定典当,处理典当权登记(包含典当权初次登记、改变登记、搬运登记);
5、当事人依照约定在住所及其建造用地上设定地役权,请求处理地役权登记(包含地役权初次登记、改变登记、搬运登记)。
为推动保证性安居工程建造,减轻登记请求人担负,廉租住所、公共租借住所、经济适用住所和棚户区改造安顿住所所有权及其建造用地使用权处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规范为零。
二、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规范
处理下列非住所类不动产权利的初次登记、搬运登记、改变登记,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规范为每件550元。
1、住所以外的房子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造用地使用权或许海域使用权;
2、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造用地使用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林地的承揽经营权或许使用权;
4、犁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揽经营权;
5、地役权;
6、典当权。
不动产登记组织依法处理不动产查封登记、刊出登记、预告登记和因不动产登记组织过错致使的更正登记,不得收取不动产登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