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员工所在单位必须在县人民政府断定的托付银行开设住宅公积金帐户,并准时缴交住宅公积金一年以上。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借款目标

契合“借款条件”且需求购房、建房的行政、工作、企业单位在职员工采购本区域内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或自建房。

二、借款额度及借款利率

住宅公积金托付借款额度不得超越员工购建房总金额的70%,月还款额不得超越夫妻两边月经济收入的50%。住宅公积金自己住宅托付借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借款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为4.59%,五年以上为5.13%.

三、借款期限

按员工的剩下工龄、归还才能归纳断定。住宅公积金自己住宅托付借款最长期限为20年。员工剩下工龄小于20年的可放宽3年。

四、员工借款应供给的资料

(一)向住宅公积金办理部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后发给《岑巩县住宅公积金自己借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员工将填写结束后的《岑巩县住宅公积金自己借款申请表》连同下列资料送交县住宅公积金办理部信贷股;

1、借款申请书(已婚的需爱人签名)2份;

2、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商品房预售合同挂号存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首期付款收据复印件2份;

5、申请人夫妻两边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各2份;

6、申请人夫妻两边收入证实原件各2份;

7、申请人夫妻两边住宅公积金自己帐户查询单(要加盖开户银行业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复印件各1份;

8、申请人已婚的要供给结婚证复印件、离婚的要供给离婚证复印件各2份;未婚的要供给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婚证实原件、复印件或未婚证复印件2份;

9、自建房的还需供给《建造用地同意书》、《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子立面图、房子平面图复印件各2份;

10、购建经济适用住宅的的还需供给《建造用地同意书》、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子立面图、房子平面图、政府有关部门同意文件复印件各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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